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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WeGo_老王
開篇先說明,本文僅適用於分手後關係鬧得很僵的情況,不是所有情感挽回都應控制需求感。
根據自身情況具體分析,切勿胡亂對號入座。
需求感是什麼?
在感情中,我們可以理解為想要得到某個結果(追求成功、複合)的感覺強烈程度。
需求感越強,就表示你有越想做成某件事的衝動。
為什麼要注意控制需求感?
挽回中過高的需求,一不小心就會變成要求,甚至是情感綁架。
既然對方想分手,你想挽回,此刻在需求上你們就是對立的。
你想保持聯繫,想表達關心,想得知關於對方分手後事無巨細的一切信息,這都是需求感的表現。
很正常,因為你放不下,想要挽回。
對方多半是理解的,但不接受。冷漠、拒絕,對你的忽視,都充分表明了立場和態度。
所謂「過高」,通常就是你在感受到前任的拒絕態度後,控制不住情緒,開始了行為上的升級。例如讓身邊好友打聽消息、替你說好話,跟蹤或在對方公司樓下堵人。
過高的需求感暴露最大的錯誤在於情感越界,你們本來就不是戀人身份了,你偏要越界。
終於把對方越推越遠。
還是舉例說明,需求感暴露有幾種,以下為遞進關係。
暴露程度:★
舔……算了,不罵了,這症狀還算輕的。
暴露程度:★★★
連續問句,收到冷淡回復後自說自話最為致命。
暴露程度:★★★★★
末期了,需求感爆炸。
分手雙方對需求感是在認知上是有着天然錯位的——你以為持續輸出好感表現出的是真誠與執着,對方只覺得你很煩想拉黑。
錯誤的堅持就成了騷擾。
需求感是愛嗎?
挽回者都傾向於認為是,有愛才有需求。
不對,那充其量只能稱為喜歡,是一種欲望。
喜歡就會放肆,但愛就是克制。當你真正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會優先對方的感受,即使那意味着要求你忍耐,部分犧牲掉自己的感受,去成全對方。
當然這並不是說挽回就是錯,但挽回是吸引,一味地輸出自己的需求感,不過是對欲望不加控制,徹底去釋放的表現,那是本能上的自私。
挽回過程中不懂得克制自我的人都失敗了,因為愛是相互的,克己才能愛人,尊重對方感受要優先於滿足自我欲望。
需求感過分暴露將破壞關係平衡
在親密關係中,高低位普遍存在,但只要能達到相對平衡,關係還是能繼續穩定走下去的。
除非需求感的過分暴露,徹底破壞了關係的平衡。
站在挽回的角度考慮,原本你們的地位就是不平衡的,挽回一方天然帶着自卑心態,很容易處於低位。
如果不加以控制,讓需求感暴露更多,那麼結果往往是對方更堅定地選擇遠離你。
是你的高需求感,給了對方離開的自信。
你的苦苦追逐,絲毫不會轉化為吸引,甚至對方將更看不起你——作為人最基本的自我價值都需要他人的肯定去給予,還有什麼吸引可言,這樣的人還值得留戀嗎?
如果很不幸,你看到這篇教程已經為時已晚,需求感暴露太多了……
醒悟不算遲,你還有救。接下來幾步,跟着操作。
1拉開距離。
可理解為情感冷凍,必要時斷聯,時間長度取決於你的需求感暴露程度。
從現在開始你要克制自己的行為了,不要每天發消息,把注意力收回來,不騷擾,專注自我成長改變,保持神秘感,再給自己增加幾個價值吸引項。
2抓住各種機會做好自我展示
拉開距離不聯繫,不表示讓你們變得毫無交集,相反你應該留心身邊的機會,一找到機會就想辦法展示自己。
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或是通過共同好友傳達信息都可以,任何可能引發對方好奇的,表現分手後你已經經歷蛻變的側面展示機會,一個都別放過。
3應該保持的心態
挽回永遠沒有太晚的開始。就算你已經讓關係鬧得很僵,高低位不平衡,甚至已經被拉黑了,這些都是階段性的問題。
是問題,就有解決辦法,辦法總比問題多。
需求感過分暴露是壞事,但不是無法補救的,從兩性吸引的角度來說,既然可以從喜歡變得討厭,就有機會從討厭轉變為喜歡。
這就是二次吸引,不神秘,很有效,只要你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同時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面對當下問題,逐個擊破。
最後再次強調,想要完全隱藏住你的需求感是不可能的。
你要挽回,就要有保持某程度上主動的覺悟,而不是乾等對方來聯繫你。
想挽回的是你,你等,只會等來關係疏遠,徹底失去機會。
但在關係較為僵化的時候,避免需求感過度暴露,戰略性地拉開一點距離,保持神秘感是必要的。
於是挽回過程中你會發現,有時候你不能暴露需求感,有時候又要適當暴露,有助於增加情趣,讓關係升溫。
一切以具體感情狀況為準,切勿胡亂對號入座。
需求感不是洪水猛獸,用不着談需求感色變,重要的是調整好節奏和頻率,讓需求感變成工具為你所用,整個挽回過程自然就能控制自如,盡在掌握中。
#挽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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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比過很多家,你們家的服務真的很不錯,很慶幸選擇你們幫忙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