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甩姦殺教師女友及對方新男友 案情細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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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中午,平原縣某中學的學生早早地就來了,因為下午他們有一場重要的考試。可是,考試預備鈴打響了,有一個班級的學生卻被攔在了考場外。原來,上午考完試後,拿着所有學生准考證的帶隊老師吳欣欣竟不知去向,打電話也聯繫不上。眼看考試時間就要到了,她到底在哪裡?所有人都焦急萬分,在電話始終無法接通的情況下,同校的老師翟清決定去她家裡尋找。

而幾乎是同一時間,在平原縣一處平房居民區莫名發生了一場火災,鄰居報警將大火熄滅後,屋內竟發現兩具被燒焦了的屍體!現場亂作一團,警方迅速封鎖了現場。這時,老師翟清趕到了吳欣欣住所的路口,遠遠看去裡面站了好多人。出什麼事兒了嗎?當她邁步往裡走時,一個光着膀子的矮個男人從她身旁竄出,擦身而過。翟清回頭瞥了一眼沒有在意,繼續向前擠去。而當她擠到跟前時,眼前的一幕讓她大腦一片空白,幾乎跌坐在地下。

很快,翟清前往派出所做筆錄。她仔細回想着當時的場景。忽然,那個與她擦肩而過的男人的形象一閃而過,她驚呼起來!

那麼,這個男人是誰?她想到的又是怎樣的情節呢?

男子被甩姦殺教師女友及對方新男友 案情細節披露

分手後男子不滿連殺兩人

(一)

「唉,老李,你聽說嗎,就在城南,這個案子!」

「哎,我聽說了!這造了什麼孽啊!」

案發地位於德州市中部,在此之前,這裡寧靜祥和,別說命案,連暴力犯罪都很少發生。可這次……一時間當地街頭巷尾,議論紛紛。大家都迫切的想知道,這個喪心病狂的人是誰?為什麼要對他們下手?那個午後,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王麗麗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根據警方縝密偵查,一個熟悉的名字出現在辦案人員眼前。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洋,根據材料顯示,李洋曾與其中一名女性被害人有過感情糾紛。

李洋,男,1984年12月出生於山東鄒城,曾於雲南服過兵役,退伍後從事家裝生意。

說起李洋,被害人吳欣欣的同事們和家人們都不陌生,而翟清回憶到的也是這個人。自2014年春節以來,李洋就因不滿吳欣欣與其分手而找她鬧過多次,甚至一度以自殘相逼。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其實當時李洋性格上很極端的一面就顯露出來了,他在吳欣欣學校門口要求吳欣欣和他和好,還拿着玻璃瓶碎片在自己身上劃,以自殘甚至自殺相威脅。後來有人報了警,經過派出所的調解,李洋消停了一陣子。

也正是在這次事情之後,吳欣欣深知此事不能再拖,便下定決定要與李洋斷了聯繫。她搬離了原來的住所,換掉了手機號碼,拉黑了李洋的一切聯繫方式,從此消失在李洋的世界裡。幾個月過去了,她本以為李洋可以慢慢放下,這段不愉快的戀愛終於可以告一段落,可吳欣欣萬萬沒有想到,在表面的平靜之下,一副望遠鏡和一個相機正秘密地監視着她!而幕後的僱傭之人,正是她避之不及的前男友——李洋!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上次鬧到派出所後,吳欣欣斷絕了和李洋的一切聯繫,並搬離了原來的住所。找不到吳欣欣的李洋十分憤怒,失聯期間,他非但沒有靜下心來正確思考和對待兩人的關係,反而變本加厲,使他對吳欣欣的怨恨不斷加深,極度偏執的他找了私家偵探,打探吳欣欣的近況和住址。而且根據私家偵探透露的信息,李洋還知道吳欣欣找了一個新男友,是同校的一個老師——張杰。

悲劇正是從李洋拿到吳欣欣住址的那一刻開始的。

自從知道了吳欣欣談了一個男朋友,李洋的心裡就決出了決定。為了確保計劃的萬無一失,他叫上了一個名叫韓明寶的人。

韓明寶又是何許人也呢?據他供述,他是跟着李洋打工的,平日兩人關係很好,李對自己又很照顧,這次他主動提出「希望自己跟他一起去平原挽回自己的女友」,他自然無法拒絕。可韓明寶沒有料到,有兩次盜竊前科的他會因為自己的「義氣」再次入獄,而這次的罪行,可比以往嚴重得多。

就這樣,兩人商議好後結伴而行。11月14日晚,兩人到達平原縣,找到了吳欣欣的家。

可李洋卻並沒有馬上行動。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找到被害人的家後,李洋並沒有馬上敲門找她,而是在門口蹲守了一會兒,看到吳欣欣進了屋子,他又趴在房子外面聽了聽裡面的情況,走的時候還特地在四周轉了一圈,勘察了一下附近環境,第二天一早,才來找的吳欣欣。

這個時候,吳欣欣一直忙着學校的事情,完全沒有意識到危險的臨近,她和男友張杰都負責學生考試的事情,中午的空隙準備回去小憩一會,因為下午1點半還要再次前往考場。可就在中午的2個小時中,意外發生了!

(二)

中午11點半,李洋和韓明寶早早地等在了吳欣欣家附近,躲在胡同裡面。從他們隱蔽的角度,剛好可以看到吳欣欣家門口的情況。一刻鐘以後,吳欣欣出現了。李洋剛準備出去喊她,只見後面緊跟着一名男子,兩人親昵地一同進了門。這讓躲在胡同的李洋怒火中燒。可是他仍沒有馬上喊住他們。

李結耀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為了不「打草驚蛇」,李洋心生一計。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李結耀

李洋這個人心思很深,當時他沒有馬上叫他們,而是想找機會進屋理論。於是他選擇讓同行的韓明寶去敲門。為什麼他自己不去呢,因為他怕吳欣欣見到他產生戒備心理,不給他開門。

「有人在屋嗎?」韓明寶獨自一人走出胡同,敲響了吳欣欣家的門。

「找誰啊?」 張杰一邊問,一邊推開了門。

「租房子的,還有房間租嗎?」

「沒有空房間啦,都租出去了。」

說完,張杰就準備關門往裡走,可誰知這個所謂的「租房客」非但沒有離開,反而一轉身悄悄跟進了門。

正在張杰詫異的一瞬間,李洋從門外奔了進來,一個飛踢就將張杰踹倒在地!張杰毫無防備,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一扭頭,認出了來人正是李洋!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此前,吳欣欣給張杰說過李洋的事情,當時張杰也給吳欣欣說過自己不介意,要保護她之類的話,可是時年24歲的張杰怎麼也不會想到,李洋打一開始就決定要置他於死地。

無盡的謾罵與毆打開始了,時間似乎都變得緩慢。張杰被綁住手腳無助地忍受着一切,恐懼與疼痛幾乎讓他忘記了反抗。根據後來韓明寶的供述,李洋當時非常激動,他一邊罵,一邊拿刀捅刺張杰……

就這樣,在死亡之前,年僅24歲的張杰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而目睹這一切的韓明寶卻選擇了沉默。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根據韓明寶後期的供述,他說他看到李洋情緒失控,且事情鬧得很大了,他口頭進行了制止,沒效果後他就轉身離開了,放任了被害人死亡。

韓明寶沒有制止犯罪行為,在他離開的時候內心有過一瞬的掙扎:他知道,自己這一走,張杰必定活不成了,而屋內的吳欣欣怕也在劫難逃,可如果報警……李洋對自己有恩,現在報警豈不是顯得「背信棄義」?哥們義氣去哪了呢?靠着這種想法做底氣,韓明寶徹底放棄了報警求助的想法,往高速路的方向走去。

在這個時候,吳欣欣起初是躲在臥室的,而且緊鎖了臥室的門,可是,聽到巨大聲響的她居然慌張地打開了房門。也就是這一舉動,徹底葬送了她和張杰逃生的機會。

回憶起這個細節,該案的二審檢察員李結耀惋惜地說道: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李結耀

我認為雖然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備而來,但被害人應該有2次可以逃生的機會。第1次是嫌疑人進門時,因為被害人住的房屋鄰里之家離的很近,他如果大聲呼救或拼命逃跑,不一定沒有成功的機會,可是張姓被害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這樣做,甚至放棄了抵抗;第2次機會就是,當時犯罪嫌疑人和張姓被害人都在外屋,吳欣欣在裡屋,且房門是鎖着的。她完全可以不打開門,而是報警求助或者翻牆逃跑,可她卻參與到外面的打鬥中;兩名被害人很可惜地錯過了幾次求生機會,導致了非常慘烈的後果。

「吳欣欣!你竟然背着我和別的男人好!」看到吳欣欣出來,李洋一把揪起張杰的領子,大聲對吳欣欣吼道,「我今天就要殺了他,看你怎麼和他好!」說罷,他再次對張杰進行了捅刺。而此時,張杰已陷入昏迷,生命危在旦夕。

看到這一幕的吳欣欣痛哭失聲,她又急又怕,衝上前想要制止,張杰是無辜的啊!可無奈力量懸殊,很快,她被李洋拖回屋裡,控制起來。

而這時,看到奄奄一息的張杰,李洋知道事情已經鬧大。想起剛剛離開的韓明寶,他不放心了,於是打電話把他叫了回來,說是要一起逃跑。

可另一邊,他卻並沒有停止自己的行動,軟硬兼施,不斷逼着吳欣欣和自己和好並一起逃亡。可無論他怎麼說,吳欣欣都只是哭,什麼也不說。這樣他更加惱怒,就在韓明寶回來後不到半小時的時間裡,他親手掐死了自己口口聲聲深愛的吳欣欣,並和韓明寶一起逃離現場。

逃跑之前,為了毀掉罪證,他從包里拿出帶來的汽油灑在房間,火,漸漸燃燒起來。可他沒想到,不到10分鐘,消防官兵就接到報警電話趕到了現場,並迅速控制火勢。而他殘忍殺害兩人的犯罪事實也自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三)

2014年9月18日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窩藏罪向平原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11月24日平原縣檢察院將案件報送至德州市檢察院。

2014年12月5日,在平原縣看守所,辦案檢察官王麗麗見到了李洋。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在看卷時我就知道此案非常惡劣,可當我第一次見到李洋,他身上那種兇狠和執拗的感覺超過了我的想象。他個子不高,微胖,無論和他說什麼他都死死地瞪着我。聽說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他也是這樣,非常不配合,常常鬧着要自殺,大呼小叫的。

面對李洋這樣的情況,如何進行訊問是擺在檢察官面前的第一道難題。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李洋的供述反反覆覆,始終不予配合,訊問時不管我說什麼,他都自顧自地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論和辯解,很難溝通。

沒有了李洋的供述,案件一時陷入僵局。雖然通過其他客觀性證據也可以鎖定嫌疑人就是李洋,可當天中午在狹小的房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是檢察官王麗麗必須要知道的事情。這時,她想到了房間內的「第4個人」。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雖然韓明寶中途出去了幾次,但幾個關鍵時間點他是在的,通過他的供述將為我們還原當時案發經過。相比較而言,韓明寶這個人態度就好的多,從始至終都比較配合。根據他的供述,再配合屍檢鑑定,我們還原了案發經過。

可就在檢察機關準備提起公訴時,態度一貫良好的韓明寶忽然拒絕認罪,這其中有什麼原因呢?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此案我們以李洋涉嫌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強姦罪提起公訴;對於韓明寶,由原來公安認定的窩藏罪更改為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那麼,窩藏罪和故意殺人罪究竟有怎樣的區別,韓明寶的哪些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面對被告人的否認,罪名最終能被認定嗎?

(四)

2015年1月7日,李洋、韓明寶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在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庭審氣氛緊張。對於檢察官出具的每一個證據,李洋和其辯護律師都提出異議,火藥味十足。雖然檢察官王麗麗早已預想過李洋的態度,但李洋當庭翻供還是很多人所想不到的。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用紮實的證據、精準的法律知識和當庭應變能力讓很多人知道了當時的事實,也知道了李洋的罪行。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雖然此前李洋的供述極不穩定,但他當庭翻供還是有些出乎我意料的,他拒不承認殺害張杰和強姦吳欣欣的犯罪事實。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洋竟當庭聲稱,殺害張杰的兇手不是他,而是吳欣欣!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李洋聲稱案發時,他給吳欣欣說她和張杰兩人只能活一個,吳欣欣就把張杰殺了。

在庭上,公訴人當庭出示了證據,證明李洋的說法根本是無稽之談。根據韓明寶的供述和屍檢鑑定報告相互印證,當天殺害張杰和吳欣欣的人就是李洋。而對於他所否認的強姦罪,DNA鑑定結果寫得清清楚楚,紮實的證據將李洋釘在罪惡的十字架上。

本案還有另外一個難點就是罪名的認定。為了準備把握罪名,王麗麗和辦案人員反覆斟酌,不斷推敲。

其中第一個難點就在於李洋的放火罪是否成立。有人會說,他都潑了汽油將屍體燒焦了,房間也燒毀了,還有什麼好辯駁的呢?對此,檢察官是這樣解釋的: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李結耀

放火罪是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行為一經實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傷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財產遭受難以預料的重大損失。這種犯罪後果的嚴重性和廣泛性往往是難以預料的,甚至是行為人自己也難以控制的。此案中,在案發現場房間如此緊鄰的情況下,李洋放火很可能造成更多人員傷亡,之所以沒有是因為消防人員趕到的及時。

二審期間,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李結耀也針對此問題進行了證據補充。

本案的第二個認定難點就在於韓明寶的故意殺人罪。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而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此案中,韓明寶並沒有實施殺人行為,為何認定其為故意殺人罪而非窩藏罪呢?對此,檢察官王麗麗給出了詳細的解釋。

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王麗麗

韓明寶幫助李洋找到吳欣欣的住址,在知道李洋身上帶着刀和汽油的情況下還幫忙叫開了吳欣欣的家門,使案發具有了前提條件,其先行行為引起其後期應當阻止李洋過激行為的義務;看到李洋持刀砍殺張杰及掐吳欣欣脖子時,也應當想到後果,但其仍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故構成故意殺人罪。

2015年11月6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韓明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一審判決後,李洋以其不構成強姦罪,沒有殺害張杰為由上訴提出上訴。

2016年3月16日,該案二審開庭。最終法院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

平原縣終於恢復了往日的寧靜。放眼望去,吳欣欣和張杰曾經所在的學校門前人來人往,充滿着生機,可年輕的他們卻因為一場戀愛失去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愛情是美好的,甜蜜的,但由於有人不能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情感,無視法律的界限,才會有並不罕見的戀愛、婚姻糾紛案件頻現。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卻並沒有正視此類問題。病態偏執不等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戀人吵架,這一點是容易分清的。所以在此魯檢君奉勸大家,在戀愛前期要多與對方交流,並從多種渠道增加對對方的了解。在戀愛的時候,也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對方的性格、背景要多有了解,遇到類似偏執等性格,要提高警惕,如戀人出現控制欲極強、鑽牛角尖,憤怒時不顧後果,出現損害物品甚至作出自殘、傷人等舉動,這樣的行為很可能發展為或者就是心理疾病,其本人和身邊的人就要格外警惕。對此,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為了更有針對性的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分析,也會對某些特定人群進行人格和心理上的分析,審慎研判。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李結耀

個人的心態很重要,遇到問題不要鑽牛角尖,要懂得好聚好散的道理,不然終會害人害己。而更重要的是戀愛前後,特別是女孩,一定要提高警惕性。在敏感時期儘量不單獨出行,被人糾纏時要及時告訴身邊朋友和家人。如果有人對你的人身或財產造成侵害,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要試圖敷衍了事,避免更惡劣的事件發生。

本期稿件由德州市檢察機關提供支持

受害人及其親友皆為化名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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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03:04:34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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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30 19:04:29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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