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意婚戀情感講座:夫妻相處的經濟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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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一些現象

1.1「三年之癢,七年之痛」的根源

「如膠似漆」、「形影不離」,經常被用來形容男女相愛,可是為什麼有些人婚後照此辦理,夫婦之間卻生出許多姐齡和不快呢?原來愛情不僅需要親近的一面,也需要保持距離的一面。連理枝是各自充分舒展樹冠後的相接,而不是互相重疊遮蔽陽光。夫妻合力支撐的家,兩根頂樑柱要分開一定的距離才更牢固。有些動物,通過糞便的氣味或吼叫標識自己的活動範圍,警告同類不要闖入。作為高級動物的人類,有着更嚴密、更豐富的卜人領域。即使在家裡,人也還要求有獨自的空間。這就是為什麼十幾歲的孩子,就要把日記本鎖起來,結了婚的子女,就想離開父母,自己過。

可是,很多人對需要存有自己的活動空間這一點很不理解。如果丈夫提出分房睡,妻子往往不理解,既不是感情不好,也不是身體不行,為什麼要分房睡?結果是妻子看武俠電視連續劇到深夜,丈夫想讀點書也不能夠。節假日,一方想跟朋友出去玩,另一方就不高興,結果窩在家裡兩個人廝守着,心卻越來越遠。相反,久別勝新婚,如果掌握得好,距離反而使雙方心靈更貼近。夫妻應保持適當距離,不僅是指活動空間,也包括思維空間。

情意婚戀情感講座:夫妻相處的經濟學論文

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強調的是君臣父子、三綱五常,個人的言行意志,都要受到種種制約,難以考慮個人的感受。這種舊傳統觀念,在家庭里就表現為夫妻之間無秘密,如果有什麼話不告訴對方,就認為是不應該,或是有二心。認為既是一家人,就對一切都有知情權!於是盤問、窺探、干預……,本來夫妻關係是近於外人的,由於憑藉親密關係,對愛人進行無端的干預,使對方受到了傷害,這時被窺探、被盤問的愛人,反而覺得倒是跟外人相處更輕鬆自在。因為外人會尊重他,他不願講的別人不會強迫他說。看來,距離掌握不好往往反近為遠。夫妻之間到底應不應該無話不談,這完全是兩個人的感覺問題。談什麼,談多少都不應該勉強,愛人不願談論自有它的理由。何況有的秘密,正是出於對愛人的保護,不願傷了她(如不把婆婆的挑剔告訴媳婦等)。那種認為既是夫妻,就不應有個人秘密,什麼話都應該講的做法,缺少了對個人尊嚴的尊重這條染色體,是一種先天不足的夫妻關係,難怪極易產生矛盾、猜疑和無謂的爭鬥。

愛是心靈的渴望,既然是為了滿足愛人心靈的渴望而結合,婚後怎能忽視它?也許曾經渴望接近的心靈,現在又在渴望獨立,渴望表現自我。這時如果你占領了他(她)個性發展的空間,強迫對方講不願講的話、做不願做的事,他(她)將會為失去自我而生怨。反之,不強迫愛人,表面上愛人沒有樣樣依你,但愛人的心卻更傾向你。為愛人個性的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吧,如果把心禁錮起來,愛如何能持久,走近是友好,占有是窒息。走近你的愛人,關懷他,但不要占有他,不要使你們之間的距離為零。何為三年之癢,七年之痛?意思是說許多的事情發展到一定年限時就會不以人的意志出現一些問題,婚姻也不例外,結婚時間久了,過了新鮮感了,彼此的缺點都暴露出來了,戀愛時所掩飾的缺點和雙方理念上的不同此時都以暴露出來,覺得對方無關緊要,可有可無,時間再久點被日常的柴米油鹽攪得,覺得婚姻是種折磨,這時就進入了婚姻的「瓶頸」。如處理不好,婚姻就會終結。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愛情是一首歡快流暢的圓舞曲,婚姻則是一道難解的歌德巴赫猜想,愛情與婚姻並不是等同,兩者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在現代社會甚至可以分離。恩格斯說過:「如果說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麼也只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如果感情確實已經消失或者已經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所排擠,

那就會使離婚無論對於雙方或對於社會都成為幸事。」婚姻關係已超越其自然屬性而更多的顯示出其社會屬性,這是歷史進化的抉擇,婚姻關係更為本質的表現為一種社會關係,其發展變動根源於社會現實的發展變化,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和心理多種因素合力作用的結果和反應。在我們感慨於當前婚姻現況,進行痛定思痛時,既要看到其外在的表現,又要透過現象看到本質。

三年之癢,七年之痛它的根源在於雙方缺少溝通,相互缺少了尊重,中國有句俗話「熟人不講理」,夫妻關係太熟了,往往忽略對方的感受及需要,不再選擇表達的方式,在表露自己情感時不再加以掩飾,這時就很容易傷及對方,尤其在有了孩子後,女方對家庭付出的多,每天的柴米油鹽醬醋茶,再加上孩子的餵養,冷暖,工作上的繁瑣事情,同事關係,這些經常把女性的心理變得易焦躁,易怒,回家後無故向對方發火,一點點的小事情就引起大的宣波,這種情況尤其是聚少離多的夫妻,例:電視劇《金婚》裡的一段,男女主人公從戀愛到結婚,新婚時互相謙讓,快樂而幸福,隨着時間的流逝,孩子的出生,家務的繁多,矛盾隨之而來,男主人公被單位派到外地,女主人公自己在家又待孩子又工作,還得操勞家務,這種內外帶來的壓力無法跟別人傾訴,常年累積在心裡,時間久了就成了嘮叨和埋怨,丈夫好不容易探親回家,得到的不是關懷,倆人已沒有了激情,各訴各的苦,女方覺得自己為這個家付出太多,流逝的青春已一去不復返,男方則覺得自己辛勤工作改善家庭條件是首要的,雙方都認為自己對這個家的貢獻大,不去想對方付出了多少,失去了多少,每次都據理力爭,吵的久了,鬧的久了,夫妻感情就淡了,雙方都覺得不再需要對方了,誰離了誰都能活,時間一久,男的就不願再回家探親了,女的也不盼着男的回來了,這就是缺少理解和溝通所形成的。

1.2「夫妻離心不離婚」的成本分析

任何一對夫妻都不希望分手,這大概是所有做夫妻的共同願望。但感情這件事又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該勞燕分飛的時候,還真不能強求在一起,否則就不是件幸福的事了,相反會陷進痛苦的深淵。隨着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婚姻觀念的不斷進步,這種認識越來越被人接受,這些年離婚離呈逐年上升趨勢,觀念的轉變恐怕是主導因素。但是離婚畢竟不是吃頓飯那麼簡單,也不是說句話就可以了結一切。婚姻的組合除了感情,還有很現實的經濟問題。許多要分手的夫妻,花費最多的精力和氣力不是感情上的掙脫,而是經濟上的糾纏不清。所以有人離不起婚,很大的緣故是離婚需要的成本太昂貴。正常的離婚比較簡單,譬如協議離婚。好聚好散,雙方通過協議,到結婚登記部門,花個幾十塊錢領本離婚證就能一切OK了。有資料說,全國目前每年有130餘萬對夫妻離婚,60%以上是通過協議方式分手的。如果是這樣.那再省錢不過了,夫妻雙方都是輸家一一沒了婚姻,但又都是贏家一一經濟上不受損失。問題是剩下的那40%,就不那麼幸運了。既然協議不成必然要大動干戈了。上法院要花訴訟費,不管是誰掏腰包,總在原來的夫妻一方之中。光等着法官判決肯定不甘心,雙方都少不了動用律師。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1000元到2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

如果在大城市,律師接了一個離婚案件怎麼也要個三四千,名氣稍微大點的律師起價就要上萬。這僅僅是基本的費用,如果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會水漲船高。財產數額越大,費用會呈正比攀升。假如對方隱匿了財產,律師幫你爭取了過來,還會按總價值10%一20%左右的比例提取報酬。

法院收取的費用,國家有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訴訟費用。但是,如果涉案處理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訴訟費。接下來雙方會涉及到最實際的財產分割問題。房子是當前一般家庭的最大財富。有一處房產好說,如果有多處,光交給房產評估機構的費用就不是個小數。房價越高,評估費用越貴。現在生活好了,買車的人多了,但離婚時又成了破費的根據。給誰都不願意,於是還非常之難『根據法律規定,孩子跟隨一方,另一方要付撫養費對一個高薪族,收入的20%一30%並不很高,但對一個下崗職工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了。更況且孩子是父母的骨肉,單純用金錢是無法擺平的。物質上的東西畢竟看得見,摸得着,精神上的陰影只能留在心靈深處。這種陰影對人的損傷遠超過物質上的損失。上法庭是夫妻任何一方都不願意面對的事情,動了官司,任何一方都會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父母、子女、親朋、鄰里、同事甚至自身思想的壓力。離婚本來是兩個人的事,但其影響會從兩個人的小圈子,發展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大圈子之中去,矛盾的外延甚至會延伸到兩個人所涉及的整個社會交際圈子。巨大無形的社會壓力,往往讓人的精神出現波動,難以控制。煩躁,喜怒無常,痛苦不已等。反之,離心不離婚,雖然倆人在法律上還是夫妻,但實際已沒有了感情,共同的財產還是共同擁有,各過各的生活,沒有外界的輿論跟壓力,可以放開手腳去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輕鬆,對父母的孝敬和孩子的成長以及孩子身心健康都有大大有益。

1.3富有階層太太的幸福指數為何不高?

現代社會有這種趨向,都喜歡做個有錢人,自己沒能力的就把希望寄托在能尋找到一個有錢的老公,當你的這些願望都實現時你會發現幸福離你遠去。在此舉幾個例子來說明下為何富有階層太太的幸福指數不高。我國古代就有夫貴妻榮的說法,如今人們也認為「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似乎幸福的夫婦總是榮華共享。但此例與此相反,總有夫「貴」妻「賤」之感。小麗和丈夫大學畢業後一起分配到縣城一所中學做教師,「教書匠」的生活雖然清苦一點,倒也恬然自樂,不論是同事,還是他們自己,都未發現誰有驚人之才,當然也談不上誰「貴」誰「賤」。五年前,小麗丈夫因一位同學的引薦,被調到市委辦公室「爬格子」,說來也怪,那位昔日才不驚人的「書呆子」居然能在官場上春風得意,連年提升。每當得知丈夫「進步」的消息,白然為此欣慰,但始終感覺不出他「貴」在哪裡,自己「榮」在何方。

但現實生活中的「他」與「小麗」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首先受到「威脅」的就是小麗那由生而始的姓名。過去在學校稱他「王老師」,稱小麗「申老師」,而今他「姓」的地位提高了,而小麗倒幾乎連「姓」的權力都沒有了。別人見常稱「王師母」、「王夫人」,這稱呼似乎是充滿對「小麗」的尊敬,而小麗每當聽到此,就渾身不是滋味,難道中國婦女幾千年抗爭得到的這一權力,還會因丈夫的升遷而失去嗎?其次感到「不平」的是同學、同事的評價。可以毫不謙虛地說,同學、同事時,小麗在學業和教學上比「他』『毫不遜色,有些方面還略勝一籌。過去同學、同事聚會也都是說我們「志同道合」,稱我們在事業上相互幫助,「比翼雙飛」,有時小麗還能有點「女士優先」。而如今,他成了「中心人物」,聚餐時人們請他坐「首席」,議論總圍着他的話題轉,而小麗的地位一落千丈,談起小麗必然圍繞着「他」,在他們的議論中,過去的小麗和現在的小麗都不復存在了,只成了一個附庸和陪襯。最使人難以容忍的是被人猜疑沾了夫貴的「光」.去年,在職稱評定中小麗被評為「中學一級教師」,成了中級知識分子,而且組織上又決定小麗擔任學校教導副主任。

對此,倒沒有感到什麼意外,近十年的教學實績,數十張從省到縣的獎狀就是最好的證明。但由此而帶來的波動卻不亞於6級地震,有人說是「一人得道,鳴犬升天」,有人煞有其事地編出小麗丈夫找人活動的場景,還有人當面指責學校領導是討好幹部送人情。面對唇槍舌劍似的議論,有口難辯,有冤難訴。因為丈夫工作的變動,家境的改變卻給這位女主人公帶來了心理和思想上的極大壓力。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我有位女同學,她是碩士畢業,長的又很漂亮,但她的碩士文憑沒有讓她在這個社會中高人一等,卻是她的美貌讓她嫁了個千萬富翁,當時我們也都很羨慕她,覺得她很幸福,但通過前段時間跟她的聊天才得知,她的生活並不像外人所看到的一樣光鮮亮麗。作為在她們這個階層生活的人來講,有很多男人還是喜歡自己比對方要強,大男子主義,他是一個獨立體,而你只是他的附屬品,就像西裝一定要有領帶來佩帶才能顯出西裝的高檔一樣,我的這個同學每天都要配合着自己的老公出入很多場合,首先外表要光鮮照人,去各大商場耐心向售貨員小姐詢問新到高級化妝品的用途及效果,然後認認真真地選擇一套,早晚按時使用。

除此,還得跑美容院,堅持做皮膚護理,虛心向美容師請教種種美容知識。光注意護理容顏的美麗還不行,尤其重要的是要有一副迷死人的身段,不像奧黛麗赫本,至少也得像鞏俐。那就更需要有恆心和毅力去做健身操,練網球了。「青春常駐」只是一句虛偽的祝福,「青春不再」是怎麼也躲不掉的夢魘!遲早,得用針抽掉多餘的脂肪,動刀隆起你下垂的乳房,為的只是老公用看過遠比你青春美麗的女子的餘光掃你那麼一眼。就這樣,就該知足了。同時還要學會知足,半是嬌半是嗔的伸出玉手向老公要錢買大衣、買珠寶,大款心中會增幾分傲氣和滿足,仿佛自身的價值也因這個女人的依賴增了幾倍。因而你就萬萬不能傷他的自尊,不能想着要掙錢養活自己,更不要指望在事業上奮鬥出什麼成果圖光彩美美自個。你的光彩是你的大款老公給的,你就安安心心在家養尊處優好了。當老公整天出去應酬沒時間陪你時,你也不能總打電話煩他,他的去處不用向你匯報,夜不歸宿也是正常,當你發現他有別的女人時也不要大驚小怪,更不能去揭穿他,因為你是依附他生活的,你要給他充足的時間跟空間,而你每天幹什麼或者心情怎樣他是沒有時間來聽你傾訴的,你只能自己默默忍受,甚至用消費來浮萍心裡的創傷,沒有自我,像行屍走肉一樣的生活。這能叫幸福嗎?所以有很多的富有的太太都是這樣默默忍受着生活的,這樣的生活談什麼幸福。

2.通過分析上述婚姻愛情中出現的現象及形成的原因,並提出相應的應對法則

2.1理性人對婚姻的分析;

2.1.1「理性婚姻」概念的提出

近年,我國對婚姻法進行修正和即將出台的新中國第三部婚姻法在學界、社會各界引起普遍關注。人們簡而易之地把1950年婚姻法稱為「結婚自由」法,1981年婚姻法稱為「離婚自由」法,並預稱即將出台的婚姻法為「離婚限制法」。而學界的探討歸納起來,關注點也主要是在社會經濟文化發生變革的今天,如何以婚姻的穩定保障家庭的穩定、從而保障社會的穩定。在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1999年年會上,「大家認為修改後的婚姻法應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家庭法》,新的婚姻家庭法將作為調整婚姻家庭關係和一定範圍的親屬關係的基本準則」。

如果說,前二個婚姻法強調自由和感情,則此次的關鍵詞是「限制」、「保障」、「穩定」,特別是將婚姻與家庭結合起來談論婚姻、制定婚姻法。對婚姻理性內涵的強調,構成目前我國社會對新婚姻法乃至對婚姻家庭的期盼。今天的西方社會,也出現了一股對婚姻、家庭的反思,「這種反思的結果也可以用聯合國確定1994年為『國際家庭年』的官方文件精神來說明。文件的《總則》指出『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理應受到特殊的重視』」,「家庭所發揮的重要社會經濟功能應得到肯定。」可以說,無論世界各國還是國內各界,在婚姻家庭的期盼認定上都更強調婚姻的理性。強調婚姻的理性,應該說是對婚姻過份強調感情及隨意性的一種反正。那麼,是否可以提出「理性婚姻」的概念,即當今社會,在強調「交往理性」、「遊戲規則」等理性行為的普遍需求時,婚姻是否可以「理性婚姻」為口號,呼籲人們對其理性內容加以關注和維護。近日看到一部《納西婚俗》著作,從中看到納西族的近代婚姻即是一種由家庭、家族及更廣泛成員介入而締結的,全面考慮經濟狀況、家庭社會背景、健康狀況等在內的婚姻。

從表象看,這種婚姻受家族利益制約而以包辦的面目出現,即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考察其婚姻的全過程,由於對個人、家庭生存發展的三個基本點有過慎重、綜合的考慮,從而提供了婚姻、家庭穩固的基本條件,致使婚後夫妻感情的發生、發展有了保障,致使納西族從婚姻到家庭、家族乃至整個社會有一個穩定、健康、發展的態勢。納西族「理性婚姻」,雖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就「理性婚姻」對個人、社會的積極意義來看,有其特殊的認識價值和借鑑價值。通過對納西族近代婚姻的考察,分析其理性內涵的豐富性、合理性,提出「理性婚姻」的概念,並指出其現實意義。納西族近代理性婚姻有幾個要素:第一,婚姻與家庭是密不可分的,通過對社會背景、家庭經濟、個人健康的慎重權衡,以平衡的尺度、心態尋找伴侶以求夫妻及整個家庭的發展;第二,社會意識形態對婚姻神聖的宣傳與儀式化;第三,戀愛是青春的社交,婚姻是成年合作的責任。在成年的責任與合作中培育一種深入持久的和諧關係是夫妻之愛的真諦。第四,妻子與丈夫是合作伴侶,不是依賴與被依賴、享受與提供享受的關係,妻子的社會勞作與家庭勞作與丈夫等值或近於等值。我國從1949年到20世紀末共50年間,婚姻的階段特徵是:

(一)1949年10月—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1950年新《婚姻法》的頒布,把人們從封建包辦婚下解放出來,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下享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自由,這是一種社會主義公有制下的浪漫加理想型的婚姻。婚姻強調夫妻感情、共同語言與共同追求。夫妻同志而談不上同利,公有制的觀念和現實使人們無法把家庭作為事業來經營、改善、發展。這種初級階段的共產主義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在愛情的前提下,也因政治因素、教育差異、經濟的微小差異等帶來一些階段性的變異(如反右、十年動亂)和個體的差異。

(二)三中全會以後,隨着思想解放、人性、個人性的被重視,由時代變革、政治運動等造成的婚姻歷史問題、現實問題為人所關注,離婚自由成為婚姻及婚姻法修改的重要內容,修改後的婚姻法被稱為「離婚自由」法。這個時期,經濟的變革,是以量的積累漸升到質的改變的漸變過程。其間,相互矛盾的體制帶來意識形態的模糊。人們一方面實用主義地引用源於恩格斯的著名命題「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一方面以西方人性、個人主義理論為支持,婚姻強調個人性,排斥親友、社會的介入,抹煞家庭的更廣泛功能。這時期,離婚自由雖然也解決了上階段特別是十年動亂時期的婚姻遺留問題,但同時也為經濟改革大潮中有各式各樣婚姻問題的人造成一種錯覺,仿佛婚姻純粹個人化、私事化、感情化,可以憑感覺取捨婚姻,忽視理性的選擇、把握與控制。由於種種原因,我國離婚率逐漸上升,其中造成一定社會問題:撫育問題、貧困的母親等等。

(三)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現在隨着社會、經濟改革的深入,私有化占有很大比例。婚姻關係中的家庭關係重又顯示其重要性。從農村「戶伴聯戶伴」的經營方式到城市個體、家庭、家族公司相繼出現,婚姻家庭的重要性及對經濟發展的互動關係表現出來。當然,由於私有比例的增大,原來普遍納入單位、社區、監督和影響的婚姻也逐漸處於無控狀態。近年,根據婚姻的現狀和社會的要求對婚姻法修改,並制定新的婚姻法,這是及時的。對目前婚姻現狀的把握有二條:二是我國目前及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社會經濟將進入私有比例增大的時期,相應的以家庭、家族為集團的經濟方式的出現和發展也要求婚姻的穩定。因此,一個較高階段上的「理性婚姻」的時代已經到來。現代理性婚姻包括:婚姻締結之前,在感情因素的感性與知性成份中更加大知性的份量,以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

如今的人們,雖已很少聽命於父母,但求助於「婚介所」、「電子紅娘」者仍不乏其數,而這些中介給出的無一不是一條條理性的指標,諸如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個人愛好等。任何時代的婚姻都以浪漫和愛情為理想,但婚姻的操作都以現實為開端。

因此,要避免婚姻成為愛情的墳墓,就要對婚姻締結有理性的認識和操作,包括互相認可的社會經濟地位、健康狀況、個人愛好習慣等,以知性的力量來驗證自己對對方直覺的好感、性吸引力的長久性和深入性;履行婚前財產公證等手續也是必要的;在婚姻維繫中,增強夫妻撫育子女或家業經營中的合作關係、責任關係和尊重關係,以求包括自己在內的全家庭成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婚前財產公證制、財產繼承制及撫養、領養等法律法規的健全無一不是對婚姻作理性的規範。「理性婚姻」概念的提出,既是對婚姻以愛情為基礎的感性婚姻的理性補充,又是對近年出現的諸如「重婚」、「隨意離婚」、「非婚生子女」、「被遺棄的貧困的母親」等非理性的婚姻帶來的社會問題的反正。

近年,社會上也出現一種新的苗頭,那就是人們已經開始理性地對待婚姻,那種開口就吵架、動輒就離婚的現象已很少見。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財富有所聚斂,便有一種求穩求安的心理,再不是破罐破摔的無產者心態。時下流行的「喜新不厭舊」雖有幾分無恥,但無一不道出更多的人留戀和重視家庭,以理性對待婚姻。理性婚姻是時代的要求,而不僅僅是一個概念。當然,「理性婚姻」概念的提出,較能針對近年婚姻狀況的非理性表現,概括了新婚姻法的期盼目標。在廣大法律工作者、學者、社會各界的呼籲下,新的婚姻法將成為「婚姻家庭法」,「新的婚姻家庭法將作為調整婚姻家庭關係和一定範圍的近親屬關係的基本準則,」「理性婚姻」的被倡導,將較之於「倡導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家和萬事興等價值觀,嚴格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規範,宣揚『白頭偕老』的道德理想。」更具有針對性和現實感,這一概念簡明、概括而易於在理論和現實中被使用和宣講。

2.2當激情退潮時,如何經營自己的婚姻

按照「男才女貌的準則」,「在人生放手拼搏的黃金時期,男人的才是蒸蒸日上的,而女人的貌是每況愈下的」。也正如警告的:「造物主就是這樣安排的,所謂的中年男人一枝花,中年女人豆腐渣之類。男人越成熟越有魅力,女人似乎與男人相反,但是如果你能夠掌握你自己的生活主動權,不把希望寄托在任何別人的身上,你就會感到受到的傷害少得多」。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現象:人們對處於「中年婚姻」狀態的人給予了關注,把更多的問題都交給了中年人,因為這是最容易遇到婚姻困擾的年齡。這一時期,也正如作家王小波形容的「就像吃一個巧克力殼的冰棍。開頭是巧克力,後來是奶油冰激凌。最後嘴裡剩下一個干木棍了」。女性解放的結果造成現代女性在照顧家庭時又要參與社會的競爭,使其生活比以前緊張,工作和精神壓力也增大,當今的女性大多是雙職女性,在某種意義上講,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的艱辛。女性主義學者戴錦華曾將這種狀況生動地概括為花木蘭式的二難處境:「既要對鏡貼花黃做一個標準幸福的女人,又要在一種化妝下建功立業」。女作家張抗抗筆下描繪的女主人公的「歡樂只是一頂花轎,伴送你到新房門口,便轉身而去了」。

做女人難,這應該是社會的共識。但是,她強調的是觀念衝突中的無奈,她說:「小姑娘認為愛情可以戰勝一切,但中年婦女認為不是」,因為這些人大多徘徊在傳統與現代的觀念衝突中,由於人性的弱點而承受精神的煎熬,年輕一代似乎就比較輕鬆地面對這個問題。比如,在《中國式離婚》這部作品中,王海鴒通過描述宋建平和林小楓這對普通中年夫妻,如何在沒有外界因素介入的情況下遭遇的婚姻破裂,向讀者提出一個女性自審和自我完善的問題。她說:「婚姻一旦破裂,就是雙方的原因,什麼陳世美秦香蓮,決不要單純地指責對方。不少女性認為自己沒有問題,只是對方是陳世美,輿論也同樣認為。同情和抱怨的結果,只能生產出一批批的怨婦。如果女性在婚姻中不自省,永遠乞求同情,永遠自認為是弱者,那就只能是弱者。過分強調是男性的原因的話,女性往往不反省自己的問題,就看不到廬山真面目」。

像作品中寫的那樣:林小楓最後才明白,她自己缺乏的其實是愛的能力——讓自己所愛的的人愛自己的能力,最後當她懂得了的時候,她終於放手,同意離婚,給與宋建平一個自由,在仍然愛他的前提下,因為她終於領悟到了,從前的她認為愛就是擁有,就占有,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啊,而事實上,愛遠遠不是這樣的,愛同時還應該是寬容、寬厚,是通達,是需要一種能力的!如果沒有了這樣的能力,那是註定要失敗的,那麼自己所愛的人不顧一切的離開自己,也是必然結果。把婚姻生活中的責任更多的交給了女性,對當今社會的婚姻生活是有現實意義的。按照「男才女貌」的傳統心理,人到中年,男人成就斐然,優勢越來越明顯,女人因為青春不再而失去天然的吸引力,當雙方距離彼此的要求越來越遠時,婚姻雙方的平衡幾乎不可避免地會被打破。正如暨南大學婚姻法專家宋耀紅分析的,隨着社會的不斷發展,男女地位的越來越平等,人們對婚姻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結婚七八年後,愛的激情逐漸消失,生活的煩惱和抱怨,乃至猜疑、歇斯底里,所謂「七年之癢」的出現,使婚姻已經不能成為雙方心理文化的共同體,好聚好散也就成了現代婚姻的主流。

婚姻也要「經營」和「保鮮」。比如在《中國式離婚》這部作品中,作者不讓第三者進入這個故事,就是要打破一些人的僥倖心理,體現出沒有第三者的婚姻一樣會很脆弱的思想。在當今社會,對於女性來講僅僅站在自己的角度去選擇做一個怨婦只是一種麻醉的心理,男女雙方都應該緊緊地抓住自己,而不能緊緊地抓住對方,把希望寄托在對方身上也沒錯,但是怎麼寄託,是永遠抓住對方還是抓住自己,抓住自己增加自己的魅力吸引對方,而不是抓住對方。女人要想過上自己所希冀的幸福生活,最為理智的辦法就是在這種女性自我人格與價值的反省和批判中循序漸進,完成對女性美好人性的提升與錘鍊。「不要把精力過多放在如何對付對方上,而放在如何對待自己上……在意自己,是婚姻藝術最重要的元素之一」。

2.3夫妻相處的藝術

從愛情進入婚姻,這是人們一般理解的感情驅進,而從沒有想過進入婚姻階段會有一個「愛過之後」的危機,這種危機只能通過對愛情的提升和進一步深化來克服,愛過之後的愛情是一切婚姻的真正的考驗,不準備經受考驗就走不出婚姻的危機。婚姻的瓦解從內部開始,內因才是根本。婚姻質量的高低乃至生死存亡,就取決於婚姻主體的婚姻生活能力,婚姻主體只能保持一定的內在張力,注重兩性相處的藝術,處理好幾對矛盾,才能使婚姻之舟經受住風浪。

首先,要實現有我與無我的統一。婚姻這一共同體是以兩個獨立的主體為前提的,有我與無我的尺度主要反映在主體的「自立」程度上。主體的自立可以確保其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其中首要的是經濟自立和人格自立,經濟上的不自立,難免使自己在婚姻中居於被動的從屬地位,造成事實上的不平等;人格的不自立,很難以獨立的主體去尊重對方,當然也得不到對方的尊重。一味依附可能最終喪失自我價值,使自己成為婚姻的陪襯。主體的自立是有一定限度的,婚姻這個實體其本身就會將夫妻兩人的單個社會角色功能相對弱化,而將兩人整體社會角色功能相對強化。完全自立就會自以為是、以自我為中心,就不會未婚應共同體這一「大我」而犧牲個人之「小我」。完善和諧的婚姻便是兩性相對獨立而又彼此交融,在平等基礎上既能「合二為一」,又能「一分為二」。

其次,要實現自私與無私的統一。夫妻之間的自私可以捍衛婚姻的完整和尊嚴,使第三者無從插足,但過分的自私與過分的無私都是不可取的。婚姻關係中的完全無私只會通過不斷自我否定而阻礙個人潛能的實現,並最終改變婚姻情感。當然過分的自私會直接破壞夫妻間最起碼的信任感,使對方感到獨立人格的喪失和自尊心的受辱,進而產生一種排斥和掙脫牢籠的心理。所以婚姻生活應是在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面前自私一點,在日常生活中無私一些,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做到自私和無私的統一。第三,要實現自由與自律的統一。自由是個體追求的目標,婚姻自由不僅體現在婚姻的起止點上,即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更重要關注的應是婚姻中的自由,富有生機的婚姻本應是兩個獨立的人的平等自由關係,缺乏自由選擇權利的人無法成為婚姻中的真正主體,自律是自由的保證,一個有自律的主體決不會無端干涉對方自由,也不會做欲望的奴隸,而會成為一個有自控能力的真正的自由人,即所謂的「隨心所欲而不逾矩」。

婚姻主體的自由與自律是統一的,兩者互為前提、互相依存。第四,和諧的婚姻還要實現愛情與親情的統一。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幸的,但是進入婚姻後的愛情己經發生了質變,不再是婚前那種浪漫的、山洪暴髮式的激情,而是一種現實的、相濡以沫的親情。「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道出了現代人在婚姻中追尋婚前那種愛情而不着時的無奈,它埋葬的只是婚前那種形式的愛情,升華的確是婚姻中的親情,它可以是婚姻有效抵禦婚外那種浪漫的、曇花一現式的愛情的誘惑。可以在婚姻中追求婚前的那種愛情只會是婚姻振盪不安。婚姻離不開愛情,但又不能囿於愛情。最後,和諧的婚姻還要把握理想與現實的統一。

在現實情感生活中,每個人只有最愛,而沒有真愛,所謂真愛就是當事人的內心所真正期待的異性即夢中情人,對於每一個人來說,他真正戀的是他心中的戀人,這種心中的戀人是一個理想化的實體,他是當事人對異性美的綜合感受。現實生活中的人是永遠也無法與這個理想中的情人完全相吻合的,他只能與其接近,而不可能與其相同。人們總是傾向於在婚前將對方和婚姻理想化,而婚姻是現實的,新婚夫婦面臨的常常是一種偶像破滅的幻滅感,這其實就是愛情從理想走向現實,「真愛」向「最愛」的回歸。能不能正視理想與現實、真愛與最愛的差距關係到人們對婚姻生活的滿意程度。正確處理婚姻生活內在矛盾,保持婚姻系統的內在張力,促使婚姻由不平衡走向平衡,這有助於婚姻關係的穩定。

2.4貧賤夫妻相守的法則

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也有很多是幸福的,堅守婚姻道德,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相濡以沫,產生1+1>2的經濟效益。

2.4.1加強婚姻道德建設法則

婚姻家庭是一種倫理實體,同時也是社會實體,婚姻關係的有序離不開道德建設與制度安排這兩個相對獨立的子系統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各自以自身功能同時對婚姻家庭進行調適。道德建設與制度安排分別具有自律與強制、引導與禁止的特性、柔性與剛性的建構方式,各有側重的作用範圍,也正是這種差異性給予了兩者互補的前提。無論在自然狀態還是在文明社會,人首先作為一種生物學意義的存在,具有一種自然本性。無論人們是否承認,都得在價值領域為自然本性留下合法的席位,為保護人的自然本性不受侵害,還有必要就此做出相應的制度安排。

但人類對這種自然本性的呵護是有限度的,這必須由道德建設與制度安排協調解決。追求性慾滿足是人類天性,呵護這一天性是對主體價值的尊重,並有利於人的身心發展和種族繁衍,但無限制張揚這一本性又會在生理衛生學、倫理學、社會學等意義上造成惡的後果。如何實現自然本性的合理張揚?道德建設在本性張揚行為中確認並選擇出合理的那部分,之後制度安排對這部分提供切實有力的保障。自然本性在哪種程度上的張揚屬於合理的,這必須以道德加以選擇。而道德選擇又以道德評價作為前提,其依據就是這種程度的張揚是否侵害了他人及社會整體的利益。

只有為道德建設所認可和贊同的自然本性,張揚才是合理的,而由於道德建設的柔性機制,要使自然本性的合理張揚得到切實的履行,就應該為其提供道德建設之外的保障。在傳統文化中,中國以倫理道德為文化價值系統的核心,不論是在道德理性層面,還是在道德實踐層面,歷來注重自身修養和道德宣講的作用,過分強調道德的自律,注重個體的體悟和自我德性的追求,導致其道德建設缺乏普遍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說道德生活模式的構成缺乏制度性的約束。所以新時期的道德建設不在於重建道德體系,而在於如何構建道德的實施機制,為道德建設提供保障。新制度經濟學派著名代表人諾斯認為,制度是一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是為了決定人們的相互關係而設定的一些資源。它由一系列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由風俗習慣和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正式制度及實施機制所構成。它其實是「告訴並強制規定人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從而限定了人們的活動範圍,在制度規定的範圍內人的活動具有選擇的自由,超出這一範圍就會受到懲罰。」

在社會主義婚姻道德建設確認並選擇出婚姻生活中的合理行為之後,其切實的履行離不開具體的制度安排,特別是轉型期的多元與無序,個體行為更需要藉助制度來加以約束。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傳統文化中的精華,充分利用優秀文化的歷史積澱物—民風民俗對人們的行為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非正式制度對個體行為的影響具有隱蔽性,它甚至是個體道德由他律走向自律的有效中介。長期生活於特定非正式制度中的個體,其行為有意無意地打上了這種文化的烙印,一旦個體將這種無形的制度約束內化為自己的道德認同和行為要求,它就實現了道德的提升,奠定了其日後行為選擇的基調。所以,加強婚姻道德建設不能忽視非正式制度的無形影響力,要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中的優秀風俗習慣,在全社會範圍內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同時又要以社區和家庭為單位去開展具體活動,發揚傳統文化中的家庭美另一方面,從制度上保障婚姻道德建設離不開制度的自身完善。在社會轉型期,道德建設的制度保障主要體現在加強道德立法,進一步完善立法、執法和監督制度。

在社會轉型期,舊的價值體系受到很大衝擊,與此相適應的新的價值體系尚未建立,導致目前的社會處於一個多元與無序並存的價值失范階段,社會若對嚴重的缺德行為或無德而引起的無序行為不給與及時有力的制裁,這只能加大居心不良者投機冒險的僥倖心理,變本加厲的違法損德,給轉型期社會的穩定帶來威脅。於是在轉型期要發揮道德的規範和制約作用,就必須對道德進行立法,將社會必須得到的規範上升為具有國家意志性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法律,以促使社會成員更好的遵循道德規範以提高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首先要樹立道德立法觀念,道德與法律具有同質異構性,這就使得法律有可能介入道德,以法律手段來實施道德建設。然後要加大道德立法和執法的力度,把重要的基本的婚姻家庭領域中得到的規範上升為法律規範並保證貫徹執行,這是實現道德立法的前提和基礎。新婚姻法的出台正是從這方面入手,取得了建設性的成就,針對當前家庭婚姻領域出現的新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途徑。在總則中提出「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

2.4.2經濟雙贏法則

經濟功能上的雙贏。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據國家統計局2005年2月2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4年全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9422元,全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936元,較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在夫妻財產制上,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較以前的規定雖加大了夫妻雙方在財產方面的契約性,但由於我國目前人們的收人與個人財富有限,現實中的大部分家庭仍然實行着夫妻共同財產制,《婚姻法》第17條對此也作出了規定。在學術界,大部分學者也是認同共同財產制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只有共同財產制才適合我國決大多數婚姻的實際情況,而且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宜限制過小,因為我國決大多數居民收人普遍不高,婚後雙方所得加在一起,才能維持共同生活的正常運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財產制為男女雙方進人婚姻後經濟上的管理提供了一個藍本。

從常理上推測,男女雙方在進人婚姻之前,各自為政的生活消費模式一般比一起生活的消費模式成本更大一些,婚姻可以使男女雙方共享家庭用品,產生1+1>2的經濟效益。另外,主要基於婚姻關係形成的家庭使男女雙方產生的家庭責任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經濟上的合力,促進雙方財富總量的增長。況且,由婚姻所帶來的夫妻合理分工模式也會使家庭的經濟產生良好的收益,達到經濟上的雙贏。

2.5富有階層夫妻相處法則

在生活中講情,追求關係的親密無間。而在事業中講理,爭取權益和分工的清楚明晰,這對富有階層夫妻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法則。在這裡例舉些企業「夫妻檔」相處的法則。

2.5.1「夫唱婦隨」型夫妻相處法則

在富有夫妻中,一般是以男方為主,女方充當着賢內助的作用。比如國美電器的黃光裕與其夫人杜鵑。杜鵑畢業於北京科技大學,在中國銀行任放款專員1993年,黃光裕因為工作關係與杜鵑相識。那一年,黃光裕剛和大哥黃俊欽分家,正處在事業的關鍵轉折點上。既漂亮能幹又擁有良好教育背景和工作單位的杜娟,無疑讓年輕的黃光裕為之心動;而連初中都沒畢業的黃光裕,卻有着聰明的頭腦和奮勇的進取心,這也讓杜娟不得不為之刮目.1996年,黃光裕與杜娟終於「土洋結合」。1999年,杜娟從中國銀行辭職,投身於飛速發展的國美。她長期擔任上市公司國美電器的執行董事,為黃光裕打理在香港的業務,同時還是鵬潤投資的副總裁,主要負責集團海外業務和購併。2007年3月20日,鵬潤投資集團和私募基金公司貝爾斯登商業銀行簽署諒解備忘錄,成立上限為5億美元的聯合投資基金,共同投資中國零售企業。而此次重大戰役中的直接操盤手,就是黃光裕的夫人杜鵑。在備忘錄簽署現場,黃光裕身邊的杜鵑顯得頗為耀眼—她持一口流利的英語,思路敏捷地與美方夥伴交流周旋。

2.5.2「陰盛陽衷」型夫妻相處法則

在現代社會中,女性地位不斷提高,出現「陰盛陽衷」的現象。在一次貿易會上,張茵認識了後來的丈夫劉名中。當時劉名中是一位事業有成的醫生,併兼職做鋼材貿易,精通多國語言。在張茵的慫恿下,劉名中拋開自己的事業,和她一起創業。1990年,張茵與丈夫劉名中作出決定,把事業遷往世界最大的原材料市場美國,在那裡建立了美國中南公司,為其在中國的工廠購買並提供可回收廢紙。初到美國,不會說英文的張茵,在丈夫的陪伴下一家一家地尋找客戶。張茵事後感慨道,女人在挑選另外一半的時候,必須看重對方是否和你一樣專注事業,否則相互不能理解,日子久了就會累。而劉名中就完全能做到這一點,在負責公司的發展、處理公司的事務方面,他甚至比張茵還厲害。有人或許會介意:作為一個男人,卻屈居於女人之下。但劉名中根本不在乎那些虛榮的東西。兩人相處的原則是:有錯就要認錯,而且對事不對人。董事長張茵有時做得不對,作為副總裁的劉名中會進行嚴厲的批評。

2.5.3「旗鼓相當」型夫妻相處法則

楊瀾與吳征的結合,就是典型的名女人加財富老公理為主,楊瀾則是創意更多一點,同時兼任着公司形象大使。在海外的華人圈裡,昊征早就是一個名氣頗響的華人實業家;到了內地,因為楊瀾是明星.受到的關注自然比昊征要多一些.而在香港,兩人的名氣差不多。兩人有共同的文化理念,又各有所長,自然是相得益彰.另一對比較典型的就是「潘張配」。1994年4月,剛從海南的房地產泡沫中「勝利大逃亡」並來到北京發展的潘石屹,經馮侖介紹認識了在華爾街高盛銀行工作的張欣。「土鰲」與「海龜」的愛情在半年時間內迅速開花結果,兩人於當年10月舉行了婚禮。新人新面貌。1995年9月,潘石屹在妻子鼓勵下離開萬通,一起創辦了紅石實業。在一位當年的創業夥伴眼裡,這對夫妻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開始時張欣還沒有從她任職的單位辭職,仍在國貿中心三十幾層的辦公樓上班。

有時我和潘石屹去找張欣,三個人常常站在臨窗的辦公室里,潘石吃興奮地指着遠處建外SOHO和現代城的兩塊地說,這就是我們的地盤啊!我們聽了熱血沸騰,有干一番大事業的強烈衝動。」婚後一段時期,兩人的創業生活並不是那麼默契,而是充滿了分歧與爭執,而且一度非常激烈,但經過幾年的磨合,這對「夫妻檔」合作得日益默契和穩熟,就連張欣的名字後來都改成了潘張欣.兩人逐漸形成了「張欣造房子,潘石屹賣房子」的合作模式,公司所有與國外的關係、商業決定以外的事情,像建築設計工程管理等由張欣來做;談判、銷售、政府關係和所有與錢有關的事情都是潘石屹來負責。潘石屹曾打過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就像以前耍猴賣藝的,我是先出來敲鑼的,然後張欣出來耍猴,最後出來拿帽子收錢的又是我。」防止枕邊操戈如果因為重大意外事故而導致一方不能繼續時企業進行管理,那麼另外一方無提是最好的「替補隊員」。

外表柔弱的龔如心,早年輔佐丈夫王德輝一起創業。當公司發展如日中天的時候,王德輝卻分別於1983年和1990年遭遇了兩次綁架。前一次在支付了1100萬美元後獲得釋放,而第二次在支付了配以)萬美元的贖金後,王德輝卻人間蒸發了,從此杳無音信。龔如心並沒有被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擊倒,在她的不斷努力下,華愁集團已發展成為亞洲首屈一指的投資公司1997年7月,美國《福布斯》雜誌公布的世界超級富豪榜中,龔如心以70億美元個人資產名列世界華人女首富。當然,富有夫妻也並非全是舉案齊眉的和諧故事,也有因為同床異夢從而反目成仇,最後釀成悲劇的。

李爽曾是一名芭蕾舞演員,後來嫁給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老總.不甘寂爽的李爽,在過了一段安逸的「全職太太」後,開始進入丈夫的公司從事銷售工作,並任公司副總經理。李爽沒有讓丈夫失望,在不到兩年時間裡便使自己名聲大噪,在業內獲得了「美女操盤手」以及「地產美女」的美譽。但事業的成功並沒有給婚姻增加潤滑劑,相反,年輕、漂亮、外加女強人的各種優勢,讓她與比自己年長得多的丈夫之間積累了很多不可調和的矛盾。最後釀成一處枕邊操戈的悲劇—李爽被丈夫控告職務侵占,從而身陷深牢大獄。在生活中講情,追求關係的親密無間;而在事業中講理,爭取權益和分工的清楚明晰,這對富有夫妻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法則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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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23:02:14

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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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4 18:02:10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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