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的心事,是孤獨隱秘的樹種。
纏繞的羞怯,倉皇,試探,期翼,執着和想象,長成參天大樹,枝葉繁茂,遮蔽一地偽裝的輕狂。
那頭,是他。
那頭,是她。
後來啊後來,風吹散了青春。
謝謝你,
至少,我曾經遇到你。
你都如何回憶我,帶着笑或是很沉默。
跟你在一起的時光,是我最美好燦爛的日子。
後來,你說感動不是心動,不是愛情。
後來,你說長痛不如短痛,不如分開。
可你卻不知道,我心動了,也短痛不了。
後來我滿身煙味,我終於還是把你弄丟了。
後來,我不是不喜歡你了,是我真的等過你很久你都沒有反應,你裝糊塗也好,不理解也罷,都別再回來找我,就像涼了的飯菜,再加熱一遍,也不是原來的味道了。
直喜歡你,從沒有改變,等待你的主動,等待你的告白,等着有你的未來。
可是,你沒有來,你還是放開了我,留下我,離開,曾經我們吵吵鬧鬧,你說我一回頭你就在,可我回頭無數次也沒有看見你。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惺惺相惜,心心相印,原來,一切還不是錯誤,可能,一開始,我們都真的喜歡過,只是後來,就沒有後來。
「謝謝你, 至少,我曾經愛過你。」
可能我們都需要一些後來,才知道該如何去愛――還年輕,所以會倔強,會受傷,誰也不會成為例外。我也是現在才明白,我們已經錯過了最好的時間。傻小子,感情里哪有輸贏,不過很多事需要你自己去明白。然後,好好去愛吧!
後來...
任何一件事都讓我想起你。
可是...
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在。
我...喜歡...你...
「謝謝你, 至少,我曾經愛過你。」
想起前段時間熱映的《前任三》,孟雲最後並沒有和林佳走到一起。其實並不是誰沒有等誰,因為緣分錯過的時候,與其苦苦痛在其中,不如選擇果斷放手,去追尋另一段更好感情。
我見過在一起10年感情依然如初的,見過一畢業分隔兩地之後就分手的,也見過三天兩頭換一個的。所以感情中不存在什麼七年之癢這種說法,只是隨着在一起的日子越久,雙方已經失去了當初的新鮮感,剩下的只有陪伴和習慣。
真正適合在一起的戀人是分不開的,他們不會再去怕犯錯。也會互相包容彼此,之所以孟雲和林佳最終沒有走到一起,是因為當愛情來了之後愛的轟轟烈烈,但是錯過之後不可挽留的也是愛情!
無論是轟轟烈烈的誓言,還是平平淡淡的陪伴。都值得去回憶,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說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他說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想要挽回的時候,先想清楚。別去打擾那些已活在你記憶里的人。無理取鬧的人是想被關注。喊着「再見」的人是想被挽留。愛情不是轟轟烈烈的誓言。你有再多的愛情,終究只會和一個人同床共枕!
我們終究會學會放手,那些丟失的愛情,不是遺憾,只是經歷,是無法抹去的青春,所以謝謝你前任,曾經來過!
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之中,
就讓那記憶永遠封存在內心的某個角落中!
有時候我總在想,承認我想你了有這麼難嗎?承認我愛你更多一點,有這麼難嗎?承認我想找你複合,又有這麼難嗎?
倘若分手的那天,我們能夠把該說的話都好好說完,那是否我們也不會走到形同陌路的這一步。
但我們都太愛自己了,所以我們不願意妥協,儘管我們仍舊愛着對方,儘管我們無時無刻都在思念對方,可我們表現出來的卻是:
我們寧願翻遍他的每一條朋友圈,去揣測他的生活,也不願意發條消息說,你在做什麼;
我們明明知道他生病了擔心得要死,也不願意去詢問一句,你有沒有事?記得吃藥;
我們將他的對話框置頂,每天都期待了他能夠發一條消息過來,我們在對話框裡反反覆覆打了很多字之後,又逐一刪掉;
我們明明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難過得想要流淚,卻非要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展現自己過得有多好。
心裡再難受都要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因為我們都堅信,誰先低頭,誰就輸了。
但是可笑的是,到最後我們都沒有輸,卻把最愛的那個人弄丟了。
我們都不知道,原來分開的那一面,就是我們見過的最後一面,原來我們在愛情結束的時候,連好好說上一句再見的機會都沒有。
大概,生活中這些陰差陽錯,都是所謂的命中注定吧,畢竟當紫霞仙子離開至尊寶的時候,他才能夠變成孫悟空。
成長本來就是很痛苦的一個詞,當你成熟了,你不一定會得到一些東西,但你一定會失去一些東西。所以我們總要經歷一些刻骨銘心的失去,才能夠學會好好說再見。
那些我曾經真誠愛過的人,我想在這裡跟你們好好說一聲再見。
就像《說散就散》裡面唱的那樣:
抱一抱,再好好覺悟不能長久
好不好,有虧欠我們都別追究
我們之間的結局不算完美,但或許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你以為我不會走,我也以為你會挽留,可總有人會走,就像總有人會來一樣。
但好在,在過往的那段時光里,我愛過你,利落乾脆。
愛不關乎對錯,
愛過就是愛,
現在或許看不起那個時候的自己,
但那個時候的自己,
是真的喜歡你!
真的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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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