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深夜,無錫市公安局接到一個女孩的報警,這個女孩帶着哭腔說,自己剛出生半個月大的孩子被人給害了,警察很快驅車趕到了事發地點,無錫市區的一個小區,他們在那見到了報案人,一個叫吳得玉的姑娘,她是個年輕稚嫩的女孩,看上去就像在讀書的學生。吳得玉回憶說,自己是個未婚媽媽,當晚孩子一直在哭,男友陳書林突然問吳得玉,你還要不要小孩了?她一氣之下說不要了,男友就帶着孩子出門了,再回來時孩子已經不在他懷裡了。
民警看過監控後發現,孩子很可能凶多吉少了,因為當晚8點11分,陳書林與吳得玉吵架後,陳書林確實抱着孩子在小區里轉,他在外面呆了兩個鐘頭,10多回到家後孩子已經不在他手裡了。警方沒費什麼力氣,就找到了陳書林,他一動不動地坐在小區的一個角落裡,陳書林21歲,雲南昭通人,一直在無錫打工,陳書林很年輕,跟女友吳得玉一樣年輕,他不跟任何人有目光上的交流,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在警方再三追問之下他終於開口了,他說孩子已經不在了,被他扔到河裡了。
在陳書林的指引之下,警察和他一起來到了事發現場,這是一條小河,七月正是漲水的季節,水面平靜無波,卻淹沒了一個無辜的生命,孩子被扔進池塘兩個小時之後,她的屍體被打撈了上來,陳書林既不解釋自己的動機也沒流過一滴眼淚,他好像被抽走了魂魄,一直保持沉默。
據了解內情的人說,陳書林和吳得玉雖然年紀很輕,但是他們倆一直在認真地經營感情,他們也對這個孩子充滿了期待,二人認識的那年,陳書林19歲,吳得玉18歲,陳書林老家在雲南,吳得玉老家在安徽,兩個人在江蘇無錫相遇相愛了。他們兩人都是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二人走到一起大概是同病相憐,吳得玉父母長期分居,陳書林媽媽早就離家出走了,他是跟着爺爺奶奶長大的,兩個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個完整的家。
遇到對方後,夢想很快照進了現實,他們有了成家的打算,同居三年後,吳得玉意外懷孕了,這個時候二人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兩人商量着先把孩子生下來,等到了年紀二人去領結婚證。陳書林與吳得玉每天憧憬着如何給未來的孩子打造一個完美的家庭,陳書林也抱着字典每天想着給孩子取好聽的名字。
警方猜測難道是陳書林無力承擔養孩子的重擔?但他的同事都表示不可能,陳書林在事發前是一家電子配件廠的小組主管,他溫和聰明、勤奮踏實、口碑很好,他的工資要養孩子完全沒問題,而且他頗得領導賞識,就在事發前領導還提議想給他升職。這時吳得玉想到,一定是陳書林的母親讓他突然改變。
陳書林母親在他上小學時離家出走,就在吳得玉懷孕的時候她突然回來了,母子二人相見滿眼淚花,母親表示自己不是主動離家出走的,是被人販子賣到安徽的,自己不識字一直耽擱到現在。陳書林將母親接到了無錫的住所照顧吳得玉,可每天他出門上班後,家裡剩下吳得玉和他母親以及陳書林的妹妹,三個女人在一起,對於吳得玉來說是很大的考驗。
但吳得玉與陳書林母親不和,二人經常吵架,陳書林夾在二人中間,再加上母親多少年不管自己,他更傾向於幫助吳得玉,這讓母親倍感傷心,後來吳得玉與陳書林母親再次爆發矛盾,她將陳書林母親趕出了家門。陳書林雖然嘴上說不在意母親,但他還是很渴望母愛的,所以便對吳得玉產生了嫌隙,在吳得玉生產後他對吳得玉也不冷不熱,這讓吳得玉認為陳書林是重男輕女,其實是他們感情出現了裂痕。
在法庭上,陳書林表示,自己很愛孩子,但他不想讓孩子像自己童年一樣,孩子出生後他與吳得玉一直爭吵,吳得玉總是威脅陳書林要離開,想到自己童年被人罵「有娘生沒娘教」這種話的時候,他心灰意冷了,他這些年被迫輟學,父親只知酗酒賭博,他外出務工靠自己努力向上爬,好不容易遇到真愛,卻因為孩子引發感情裂痕,如果沒有這個孩子,他們或許就能回到從前,如果不能避免孩子落得像自己曾經的下場,他寧可孩子不要存在這世上。最終陳書林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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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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