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後,建宏傷心之餘,卻發現50歲的前女友和所謂的「好朋友」在酒店的錄像。他找到「好朋友」問個究竟,誰知對方的一句話令他更難接受:「她的男人可不止我一個。」
5年前建宏的妻子意外墜樓去世,僅幾個月後就經人介紹,認識了離異的夢娜,兩人很快開始交往。
原本半路夫妻低調一點就好,可夢娜卻提出要求:「我們可以不領證,但是要辦酒席,給我一個名分。」
老實的建宏對溫柔賢惠的夢娜愛地如痴如醉,他內心是有意與對方相伴到老,於是滿口答應。但兒子不同意,父子倆因此鬧僵。
好在女兒丹丹很支持。那年母親去世,她又因車禍失去雙腿,所以很高興父親能找到些精神慰藉。再加上她和弟弟常年在外,父親確實需要一個人陪伴。那時她也很喜歡夢娜,把對方當做家人般對待。
建宏更是掏心掏肺,雖然沒領證,卻真心把夢娜當作妻子。他的每月工資都會如數上交,還應夢娜的要求在城裡買了套一居室,掛在兩個人名下,並且仔細裝修了一番。其實他也不過是個普通的農民工,這幾年的積蓄基本都花在了心愛的人身上。
可好景不長,就在建宏憧憬着與女友的美好未來時,對方卻突然提出分手,甚至強迫他簽下分手協議,從此兩人不再有經濟和感情糾葛。當時夢娜手上還拿着他3萬塊錢,就以此做要挾:「簽了就給你,不簽就不給。」
沉浸在失戀痛苦中的建宏一蹶不振,某天竟意外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段錄像,是前女友和另一個男人去開了房。而這個男人他也認識,叫小明,之前一起吃過幾次飯,還是夢娜介紹的,說是好朋友。
建宏感受到背叛,趕忙跑去新房找人問個究竟,可沒想到,自己血汗錢買到的房子,早就被前女友換了門鎖,並且敲門也無人應答。
建宏只好去找小明,誰知從他那裡得知了更多難以接受的事情。
據小明所說,他和夢娜起初確實只是朋友。某天朋友聚餐他喝地有點醉,夢娜就上前挽着他的手說:「去我那裡睡吧。」
當時小明拒絕了,出去吃了個宵夜後,夢娜再次說出同樣的話,他這才同意。之後的每次,小明都會在事後取幾千塊給夢娜。
偷偷摸摸總會東窗事發。後來小明的妻子意外在丈夫的手機相冊里,發現了兩人見不得光的關係。
鑑於自己是重組家庭,妻子不願多生事端,即使自己十分氣憤,也只是對夢娜進行了口頭警告:「你們兩個斷掉聯繫,不然我就把那些照片發出去。」可夢娜根本不怕,之後還是多番糾纏,小明和妻子險些因此離婚。
其實夢娜的名聲早已爛透,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只要她進一個群,就能把群里的所有男性都加上好友,然後挨個兒撩撥,讓男人為她花錢。
時間一長,小明才意識到自己也被騙了,這才把自己和夢娜的親密錄像發了出來。
可沒想到,先找到他的人並不是建宏,而是另一個陌生男人,也就是夢娜的新歡,威脅小明刪除錄像。
得知這一切的建宏難以接受,自己曾信任的愛人,竟然如此欺騙他。
後來他終於找到夢娜,可對方不想做任何解釋的態度,默認了一切,這令他更加寒心。如今夢娜霸占着房子,和別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這讓建宏一家人難以接受,希望她能歸還房子。
可夢娜卻稱房子是共同財產,兩人分手只是因為感情不和,並且長期異地,不管怎樣她都不願歸還房子。後來經過協商,她同意支付建宏2.7萬元,房子歸她所有,可次日又變卦,說自己多年沒有經濟來源,無力支付,如果要平分房子,那麼男方要對她進行補償。
可這些年來,兩人生活在一起的時間不足數月,建宏卻付出8萬有餘,如今這般,就是個人財兩空的結果,家裡人自然不會同意。
之後經過一番勸說,雙方協商夢娜暫時搬離房子,將房子出租或出售,所得中的2.7萬給到建宏,之後兩人再無瓜葛。
一切塵埃落定後,建宏撥通兒子的電話,將結果告知,父子倆的關係終於破冰。
人到中年依然有追求愛情的權利,但要把人看清。這個年齡的愛情已經不會純粹,總是要夾雜物質在其中。經濟基礎能穩固感情,同時也能成為感情的陪葬品。
生活中很多人因為兒女在外而孤單,尋找一個能相伴到老的人成為了迫切需求。可這樣的人們一般只因乍見之歡就想要定下終身,反而比年輕人更加草率。不管什麼年齡戀愛結婚,都是關乎餘生的大事,年輕時寧缺毋濫,到老了也要謹慎選擇。
不過作為兒女的也要多為父母考慮,不能只顧着上班,每月給點生活費,這樣的話孤獨的父母就會有大把空閒的時間,而很多事情就會在這些空閒中發生。
如果錢能給到位,不如再考慮一下如何讓父母過得充實一些。平時多去看望,或者乾脆把父母接到身邊。讓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發揮餘熱,報個老年大學學習新知識,偶爾安排一場集體旅行看世界。
生活充實了,內心才不會空虛,烏七八糟的事情才不會有發生的機會,兒女們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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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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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