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美國法官去世,為什麼中國人刷屏紀念?|文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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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弗里·圖賓

淡豹(譯)

【導讀】當地時間2020年9月18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去世,白宮降半旗致哀。在太平洋的另一邊,中國媒體也頻傳消息,多篇紀念金斯伯格的文章更是連連刷屏。

金斯伯格究竟是何人?她的離世為何引發美國社會震動,還令不少中國人唏噓不已?本文或許可以提供一種解釋。作為美國歷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在充滿性別歧視的年代,通過個人奮鬥達到美國法律金字塔的頂端。她不斷為男人和女人並肩合作、以男女平等為基本原則的目標而鬥爭。在保守派長期控制着美國最高法院的日子裡,金斯伯格的存在,將自由派團結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美國最高法院,進而影響了美國政治與社會的變遷過程。

一個美國法官去世,為什麼中國人刷屏紀念?|文化縱橫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美國最高法院由5名保守派大法官和4名自由派大法官組成,金斯伯格的過世意味着大法官位置出現空缺,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很可能會再任命1名保守派人士,使美國最高法院進一步「右傾」,這將對未來的美國政局產生深遠影響。

本文原載「紐約客」(2013年3月11日),轉自淡豹豆瓣頁面,僅代表作者觀點,文中小標題為編者所擬,供讀者參考。

金斯伯格大法官如何改變了美國最高法院

魯斯·巴德·金斯伯格法官有種令人畏懼的威嚴感,如同一位正襟危坐的女皇。金斯伯格相當小隻,身高一米五二,體重90斤。臉上沒有表情的時候,她嘴唇繃緊,像是在懷疑什麼。她着裝有貴婦人的雍容,經常穿戴的是她從全球各地帶回來的有異國風情的服飾;有時,在室內她都戴長手套。談話時,你必須作好她可能會在開口前停頓很久的準備。她的這個習慣容易令人緊張,尤其在最高法院,在那裡沉默本來就像擴音器,讓人意識到時鐘的每秒滴答。為此,她手下的職員找到了一種應對之道:講話後停兩拍,數夠兩次「密西西比」,再接着說下一句。金斯伯格的停頓習慣與年齡無關。這就是她的習慣。

金斯伯格以斟酌寡言著稱,但這其實有點令人意外,因為在目前的最高法院諸位法官中,她恰巧在訴訟方面最有成就。首席大法官小約翰·格洛佛·羅伯茨在成為法官前,比金斯伯格辯護過更多最高法院的案子,但他所處理的案件的重要性遠不及金斯伯格。在七十年代,金斯伯格辯護過最高法院歷史上幾個最重要的女性權利方面的案子,她私下裡略帶躊躇的慎思作風並未阻止她面對最高法院的法官席,奮力推動女性權利。在那些日子裡,金斯伯格就是先鋒。1976年,43歲,時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的她,在最高法院作完整辯護,當時的首席法官沃倫·厄爾·伯格介紹她時,因為搞不清稱呼方式而結巴了——「巴德夫人?還是金斯伯格夫人?」 女性律師在那個時代還是稀罕事,更不必說冠雙姓的女律師了。也是這同一個案件中,在辯護後期,波特·斯圖爾特法官犯了類似的錯誤,稱她為「巴德夫人」。

在那個階段,當她有一次與女學生同去法庭時,她們極力主張她該堅持讓法官們用「女士」而不是「夫人」稱呼她。這個不以婚姻狀態稱呼女性的方式在當時剛出現不久。金斯伯格告訴我她對學生的回答:「我決定不在稱呼方式上大驚小怪。就稱呼方式辯論,那並非我出庭的原因。」 她一貫自豪於自己對「哪場仗更該打」的判斷力。(她贏得了1976年那個案子,她在最高法院辯護還辯護了另外五個案件,並贏了其中四個)積極推動變革的她當時占據了天時,她將關於女性權利的案件帶到最高法院面前時,最高法院恰恰願意作出對她那一方有利的裁決。

(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

作為法官,她面對的時機則不是太好。2013年是她在克林頓總統提名下獲得最高法院法官職位的第二十年。這期間最高法院始終由保守派控制,這種情況下,她在很多最重要的案件中都是異議分子,少數派。在2010年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大法官退休後,金斯伯格已成為法院自由派四人幫中最年長的一位(另外三位分別是斯蒂芬·布雷耶、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艾蕾娜·卡根)。她比史蒂文斯大法官更有力地將四位法官團結在一起,讓自由派發出一致的聲音,尤其在他們持異議時。去年,金斯伯格為最高法院對《平價醫療法案》的歷史性判決,寫下了恐怕是她職業生涯中最有力量的一份意見書。她認為該法案符合憲法,是國會在憲法的貿易條款下合理行使權力;她的解釋和贊成是響亮的辯護,讓這一任政府獲得權威依據,得以在社會福利問題上立法。

然而,如今公眾最關心的是金斯伯格的年紀。在她即將八十歲的這一年,每個人都在猜她預備什麼時候從最高法院退休。

▍一

最高法院法官可以從史密森尼博物館的藝術品收藏中挑選自己喜歡的作品,擺放在辦公室。大多數法官的藝術選擇都安全、容易預見,例如選往屆法官的肖像,不然就是風景畫。吉爾伯特·斯圖爾特為喬治·華盛頓畫的一副肖像最近從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的房間轉移到了約翰·羅伯茨大法官那裡。金斯伯格則不然。她喜好簡潔的現代派藝術,例如上世紀中葉美國畫家本·卡寧漢和馬克斯·韋伯的作品。她最喜歡的一幅來自於約瑟夫·艾伯斯令人印象深刻的系列《向正方形致敬》,幾年前,史密森尼博物館收回她辦公室中那幅去巡展,她就從同一系列中又挑了另外一幅。

魯斯·巴德並不是在精緻的藝術品味中長大的。她在大蕭條最深重的時候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父親是個毛皮販子(你能想像,大蕭條時買毛皮的人相當有限),母親西莉亞·巴德則因癌症一直纏綿病榻,去世於魯斯高中畢業的前夜。魯斯讀了康奈爾大學,在那裡遇見了比她年長一歲的馬丁·金斯伯格(朋友稱他為馬蒂),二人在她大學畢業後結婚,那是1954年。

結婚五十年時,金斯伯格法官在最高法院為她各個階段的法律助理辦了一場聚會。當眾人聚緊,她丈夫走向她,雙臂將她擁起,在她沒有覺察的情況下,在她後背上粘上一張紙,上書 「女王殿下」。和魯斯不同,去世於2010年的馬蒂愛社交,好開玩笑,很擅長烹飪。他也是位很有成就的律師。「通常都認為他是這個國家最優秀的稅務律師」,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法官勞倫斯·西伯曼表示。馬蒂常常將自己的職業角色形容為,「我將職業生涯中不成比例的巨大部分,貢獻給了幫助理應富有的人免於將財產交至窮人和受欺壓者手中這項事業。」在二人婚禮前,未來婆婆給了魯斯下面這項建議,她後來經常向別人講起,「每個好婚姻的前提都是,你得偶爾裝聾賣傻。」 講起這段軼事時,魯斯有時會加上一句,「在最高法院,也是一樣。」

離開康奈爾後——對馬蒂來說,也包括離開軍隊後,他就是在俄克拉荷馬的一個軍事基地,跟着烹飪指南書學會做法國菜的——兩人一起入讀哈佛法學院。那幾年相當艱苦。他們邊完成要求極高的學業,邊照顧襁褓中的女兒簡(主要是魯斯),之後馬蒂又診斷出睾丸癌。他康復了,畢業了,兩人搬去紐約,他加入Weil Gotshal & Manges事務所。第二個孩子詹姆斯於1965年出生。

魯斯的法學院第三年學業是在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完成的。哈佛時任法學院院長拒絕授予她學位,雖然她大多數課程完成於哈佛,因此她算作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生。此後的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包括金斯伯格目前在最高法院的同事艾蕾娜·卡根法官,曾提出希望糾正這一錯誤。「馬蒂總建議我拒絕,」 金斯伯格告訴我,「不如等學校授予我榮譽學位。」 這在2011年成為現實,和她同時接受榮譽學位的另一位是普拉西多·多明戈。金斯伯格對歌劇的熱愛幾乎和對法律的熱愛一樣深厚。在學位授予儀式上,多明戈為法官驟然高歌一支夜曲,記錄這一幕的照片至今都擺在金斯伯格辦公室的壁爐架上。「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刻之一」,她說。

雖然於1959年畢業時,金斯伯格在同年法學院學生中成績最優秀,她卻連一項工作機會都沒有得到。七年後,同為女性的桑德拉·戴·奧康納大法官在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畢業時,也面臨同樣的處境。金斯伯格拼命找工作,一位欣賞她的教授傑拉德·岡瑟幾乎是逼迫曼哈頓一位聯邦法官愛德華·帕米瑞僱傭了她。「岡瑟告訴那位法官,假如他不給我一次機會,他就再也不會把任何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生推薦給他了」,金斯伯格回憶。之後,金斯伯格開始為第一個工作項目學習瑞典的民事訴訟法,為此她學會了瑞典語。她在紐瓦克的羅格斯大學法學院教訴訟法,於1969年獲得終身教職。

▍ 二

在流行文化想象中,六十年代是自由派的年月,尤其在厄爾·沃倫擔任首席大法官的高等法院。在這種想象里,「反動勢力」是到七十年代才掌握大勢的,以沃倫·伯格在1969年成為首席大法官為開端。但是,假如將女性主義問題納入考慮,趨勢則恰好相反。沃倫法庭在民權問題上持自由主義立場,卻對女性權利充滿敵意。在1961年,佛羅里達州立法,使參與陪審團成為男性公民的法定義務,卻不包括女性公民。那年的晚些時候,在Hoyt v. Florida一案中,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全體通過了一個全部由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作出的裁決,宣判一個被控謀殺她丈夫的佛羅里達女人有罪。根據這些法官的說法,佛羅里達州對女性公民的陪審團義務作區別對待,是因為「女性是家庭生活的中心」。

「我認為,他們在歧視女性時,根本不覺得自己在歧視女性,」 金斯伯格這樣評價沃倫時代的法庭。「那些人認為自己是好丈夫好父親,他們不認為女性遇到的那些障礙算是歧視。他們真的打心眼裡相信那種『保護性觀念』,也就是說,對男性和女性的區別對待是一種對女性的福利,是保護女性的舉措。當時的社會進步還沒有巨大到足夠撼動最高法院立場的程度。」 之後,是社會進步帶來了最高法院的進步。「那正是六十年代與七十年代之交時發生的事。」

這個觀點看起來普通,其實卻充滿爭議。在金斯伯格服務於最高法院的這些年中,占主導地位的法律理論是原旨主義,這種理論認為應當按《憲法》在18世紀制訂時的涵義來理解它。斯卡利亞大法官是這一派別的主要理論家,他常說的一句話是「《憲法》已死」,也就是說,它的涵義不應當隨時間改變。

我問金斯伯格是否真有人認為《憲法》只具備它於1787年時的涵義。

「沒有人真的徹底那樣認為——沒有人,即使是我親愛的同事,你知道,」 她這樣指代斯卡利亞大法官。「想想殘忍的、不常見的刑罰吧,去威廉斯堡的監牢看看。我們再也不把人囚禁在畜棚里了。對今天任何人來說,抽誰二十鞭子、或者因為哪個人偷了一匹馬就吊死他,這都算是殘忍的、不常見的刑罰。」 她繼續說,「我認為在一個意義上,我也可以算作是原旨主義者:我認為憲法應當保持制訂它的那些偉人的期望,即它應當能隨時間流逝,始終葆有治理的效力。當年,那些偉人所期望的正是如此,他們希望它可以為政府提供一個能夠長期存續的工具。」

我問,她的這一取向是否會給予法官隨當下政治的時局變幻來解釋憲法的權力。

「《獨立宣言》的作者本人蓄奴,然而這篇宣言是最偉大的呼籲平等的作品,」 金斯伯格回答。她相信,在今天,托馬斯·傑斐遜會說,「平等觀念需要隨社會變遷而逐步進步,我們屬於普通法傳統。就像正當法律程序的觀念隨商法的發展而發展,之後便出現了人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的觀念。」

▍三

在七十年代,作為教授和律師的金斯伯格將精力奉獻於證明 「《憲法》根本未死」。她努力勸說坐在最高法院審判席上的那九位男性,在歷史上第一次認定應依據第十四修正案中的下述條款,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而不僅是禁止種族歧視:「沒有任何一州可以否認... 人人都有平等地獲得法律保護的權利。」 為達到這一目標,她首先從薩莉·瑞德的案件入手。

瑞德生活在愛達荷州,是位以照料殘疾人為業的單身母親。在1967年3月29日,她十多歲的兒子斯基普在探訪他父親西斯爾時,用一把來福槍開槍自殺。薩莉對死亡原因有所懷疑,因為西斯爾申請獲得兒子的保險政策賠付。斯基普死後,薩莉申請由自己而非西斯爾成為他財產的管理人。愛達荷法院否決了她的要求,基於一條州法律的規定:在此類爭端處理中,「必須男性優先,而非女性。」

這時,金斯伯格是女性運動在法律領域內的領袖,尤其當她於1972年成為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第一位獲得終身教職的女性之後。她聯合她人,創辦了第一份探討女性問題的法律評論雜誌《女性權利法律報道》,併合作編纂了關於這一問題的第一本案例書。同樣在1972年,她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聯合創立了女性權利項目。當薩莉·瑞德的案件到達最高法院時,金斯伯格主動要求為此案寫案情摘要。

「近年來,在美國產生了一種對女性地位的新的評價,」 這份摘要陳明,「在兼由男女兩性別組成的女性主義者推動下,法庭和立法部門已經開始認可女性的如下要求:她們要求在「人」的類別中獲得完整成員權,有資格獲得正當法律程序所保證的生命與自由權利,以及平等的法律保護。」 最高法院全體法官在瑞德案中立場一致,首席大法官代表全體法官為案件寫下意見,推翻了愛達荷法條,認為其「正是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所禁止的那種武斷的法律選擇。」 換言之,性別歧視是違憲的。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的教授蘇珊·德勒·羅斯也曾在那一時期作為律師參與性別歧視案件,她如此評價金斯伯格,「她使最高法院有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從對性別歧視毫不插手——而且還帶着種傲慢的態度對待性別問題——到一種新的最高法院,一項接着一項地否定對兩性作出區別對待的法律」。

從瑞德案的先例開始,金斯伯格開始以對兩性作出區別對待的政府條例為靶子,處理一系列案件。這個過程很符合金斯伯格的個性:審慎、一步接一步。金斯伯格認為,與其一次性地要求最高法院判處一切區別對待男女兩性的法律法規為違法,不如一項項地輪流處理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金斯伯格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秘書當時負責為她用打字機打出案情摘要,這位秘書給了她重要的建議。「那時,我在處理這些性歧視案件(sex-discrimination),我的秘書說,『我看到所有這些一頁一頁的案情,看到的就是性,性,性的字眼。那些法官都是男人,他們讀到這些案情時的聯想,恐怕不會是你希望他們所想到的。』」 金斯伯格回憶道。因此,她把使用的術語從「性歧視」改成了「性別歧視」(gender discrimination)。

金斯伯格的當事人也經常是男性。她儘量挑選那些事實驚人,甚至帶有一定悲劇性的判例案件。斯蒂芬·維森菲爾德是一位鰥夫,他做教師的妻子死於難產,而孩子存活下來。斯蒂芬希望獨力撫養兒子長大,因此申請了他妻子社會安全政策下的「倖存方福利」。寡婦自動獲得此項福利,但鰥夫則不然,他們必須充分說明,在妻子在世時,他們的生活依賴於妻子的收入。斯蒂芬無法證明這一點。金斯伯格將斯蒂芬的案件帶去最高法院,於1975年又贏得了一次全體一致通過的勝利。

在整個七十年代,最高法院從未像對待種族歧視那樣,將所有金斯伯格代理的性別歧視案例總結到一起作出裁決,一次性地禁止性別歧視。在1982年,金斯伯格支持的「平等權利修正案」未獲通過。在實用的意義上,尤其是從現在回望,缺乏這「最終一擊」並沒有造成太大區別。「她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令立法者意識到,他們再也不可以制訂任何在男女兩性之間劃出差異的法律。」 蘇珊·德勒·羅斯說。

1980年,金斯伯格受吉米·卡特總統任命,成為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法官,丈夫馬蒂也前往華盛頓,擔任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教授,同時在華盛頓的Fried Frank事務所執業。「我的父母相互彌補,」 詹姆斯·金斯伯格告訴我,「父親是外向的那位,派對上挑起活躍氣氛的那位,負責下廚的那位。母親明顯安靜很多,更少表露感情。他們在一起真是合適。在這樣一個家庭中長大,令我小時候沒有意識到在那時父母雙方都工作還是很少見的事。人們總會問我父親的職業,我那時很疑惑為什麼他們不問我我母親的職業又是什麼。在他們婚姻的初期,母親因父親而去了紐約,後來,則是父親隨她去了華盛頓。」 詹姆斯·金斯伯格在芝加哥創立並運營一個非盈利性的古典音樂廠牌,簡·金斯伯格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任法學教授(她與約翰·羅伯茨法官曾是《哈佛法律評論》編輯同事)。

人們大多認為,金斯伯格走馬上任成為法官後,會成為自由派的吹鼓手,尤其因為,她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其時正在兩極分化的意識形態下激烈爭鬥。但結果並非如此。在她任職於特區巡迴法院的十三年間,她與斯卡利亞法官、羅伯特·博克等保守派同事關係親睦。「特區巡迴法院令我驚異的一點就在於,她與其它法官相互往來、保持友誼,雖然她與他們明顯有難以相互同意之處。」 斯蒂文·卡拉布列思說。如今已是西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的他,在金斯伯格任特區巡迴法院法官時,擔任她的法律助理,他當時參與創立了一個保守派律師組織「聯邦黨人協會」。更重要的是,金斯伯格在特區巡迴法院時發表的法律意見,並不是一系列強烈的自由派看法。「她是一位普通法的立憲主義者」,卡拉布列思表示,「她認為在任何情況下,法院都不應該走得太極端。」

金斯伯格作為法官的審慎,在她1992年在紐約大學法學院著名的麥迪遜演講中,表達得頗為清楚。演講中她質疑了美國法律史中一個具有婦女權利問題上里程碑式意義的案件,Roe v. Wade案。這一案件於1973年判決,當時正是金斯伯格經常將案件帶到最高法院法官面前之時。雖然她支持墮胎權,但她對法院判決Roe v. Wade案的方式有極大保留意見。

Roe案的案情關鍵在於判定一項得克薩斯州法律究竟是否違憲。這項法律禁止一切除母親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之外的墮胎。哈里·布萊克門法官代表最高法院給出的判決意見大大超出了德州法律的範圍,基本相當於宣布一切禁止孕早期墮胎的法律為違憲。金斯伯格在演講中說,這一判決製造了「一個涵蓋同類問題的體系,用一套法則替換了其時生效的每一個州的法律。」

金斯伯格認為,只有那條德州法律應當被取消。「她十分審慎,是愛德蒙·伯克那個意義上的保守派,絕不是威廉·布倫南或瑟古德·馬歇爾的風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亞馬爾·格林說,「她從根本上不相信大規模的社會變革應當來自於法庭。」

她堅持,Roe v. Wade案中法官本不應頒布概括性的判決,而應像法官對待她呈堂的有關女性權利的案件那樣處理。金斯伯格這樣評價法官對待後類案件的方式的意義:「法院實質上開啟了一個與政府的政治分支的對話。從本質上講,法庭指導了國會和國家立法——想想古代人在這些問題上的立場吧。」 在她自己的案件中,「最高法院的意見謹慎,它沒有去推進宏大的哲學立論。你或許可以說,法官把球踢了回去,踢到立法者那一側場地,讓其時的政治力量可以在另一側球場施展力量,處理問題。」 相反,Roe v. Wade案的處理方式「無法開啟與立法者的對話」。

▍ 四

2013年三月晚些時候,最高法院將聽證兩起與同性婚姻有關的案件。在第一起中,法官需要考察《婚姻保護法案》是否符合憲法,正是該法案使即便在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州,聯邦政府都不能認可同性婚姻。在第二起中,法官將裁決加里福尼亞州禁止同性婚姻的「第八號提案」。這些案件為最高法院提供了一系列不同尋常地寬廣的選擇可能性,使它可以決定是否要迴避憲法性的問題,但是,加州提案問題尤其提供了這樣一種可能:裁決可能會令婚姻平等在美國每一個州實現。

金斯伯格在麥迪遜演講中表達出的對Roe v. Wade案處理方式的意見,明顯表示她沒有興趣作出一個使對同性婚姻的權利對五十個州皆能適用的裁決。就像七十年代美國在墮胎權問題上的進步一樣,同性婚姻問題在各州的政治過程中都正在取得堅實進展。目前已有九個州允許同性結婚,今年年內有更多州可望加入這一行列。

在金斯伯格看來,Roe v. Wade案的判決反而阻止了各州在墮胎權問題上取得的堅實的逐步政治勝利,為反對墮胎權的鬥士打了強心針。她在演講中說,「圍繞着那一驚人的裁決,反墮胎運動反而更有組織性地聯合,聲音也更大,取得了相當程度的勝利,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將立法趨勢推向了相反的方向。」 類似地,在同性婚姻上概括性過強的統一裁決也可能反而會給同性婚姻者的反對者強射一支腎上腺素。但是,假若沒有這樣的統一裁決,不少州確實也可能永遠都不允許同性婚姻。實際上,若不是Roe v. Wade案,有些州到今天都可能會堅持禁止墮胎。

作為法官,金斯伯格有義務在像同性婚姻或同性戀權利問題這樣的公共事務上不採取一般的公開立場。當我詢問她,作為法官的她是否批准過具體的同性婚姻婚禮時,她回答「沒有」,但解釋了原因:「我想沒有人會來邀請我們批准,恰恰因為我們處理那些案件;同性戀平權運動中沒有人想讓最高法院的法官冒可能會受到批評或面臨公眾要求撤換法官的風險——我想這是沒有人來問過我的原因。」

那麼,如果有人來問你,你會主持一場同性婚禮嗎?

「為什麼不?」

▍ 五

最高法院的法官獲得影響力的方式各有不同。有些是因為運氣好,屬於正贏得關鍵案件勝利的意識形態陣營;如今,塞繆爾·艾里托法官符合這一情況。也有人屬於多數派,但利用這一位置寫下單獨的法律意見,以敦促法院在類似的情形下將步子邁得更大;如今,斯卡利亞法官與克拉倫斯·托馬斯法官是這種角色。也有人堅決地持有異議,布倫南與馬歇爾兩位法官在他們職業生涯的末期正是這樣的少數派。或許最值得嚮往的是「搖擺法官」的角色,這個人可以控制案件的結果,獲得寫下關鍵的多數派意見的機會。奧康納法官,以及後來的安東尼·肯尼迪法官都是熱忱的搖擺一族。

所有這些標籤,沒有一個能拿來註解金斯伯格。實際上,她作為「女權運動中的瑟古德·馬歇爾法官」的名聲比她作為最高法院法官的名聲還要響。馬歇爾在進入最高法院後,也面對着和如今的金斯伯格相同的問題——這裡的成員太多保守派。但是,與馬歇爾不同,金斯伯格是以克制而非憤怒來應對這一難題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亞馬爾·格林認為,「她將自己視為法院一員,一個有特定的治理功能的機構中的成員,而不是像斯卡利亞或托馬斯兩位法官那樣在任何案件中都將自己當成自由的行動者。」

但是金斯伯格的挫敗感每一年都更加強烈。她與已去世的前任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很合得來。在1996年的United States v. Virginia一案中,倫奎斯特邀請她寫下了她法官生涯中最重要的多數派意見,她在意見中要求弗吉尼亞軍校招收女生,再一次確認她在二十年前作為律師時的論點。「我十分喜歡前首席大法官」,金斯伯格告訴我。而至於他的繼任者,羅伯茨首席大法官,金斯伯格則給出了一個相當模糊的肯定:「在面對公眾問題上,我認為目前的首席大法官非常擅長與公眾建立關係,他需要在不同的公開場合發表五到十分鐘的演說,而在這些場合,他的發言總是正確的。」

法官之間友誼的深淺可能是個不太重要的問題。他們各自獨立作出判斷。他們並不對投票作交易。他們在相互表示尊敬的問題上幾乎向來毫無紕漏。他們很少在法庭之外一起度過私人時間。金斯伯格和斯卡利亞兩位法官都是歌劇愛好者,很多人將這兩位法官當成親密好友,二人的家庭也經常一起慶祝新年夜。但實際上,在最高法院的崇高廳堂之外,這兩位法官的關係也只能稱得上友好。

金斯伯格用一種溫暖的語氣談起與她經歷了同一代女性鬥爭的奧康納法官。其實,金斯伯格視奧康納的離開(以及艾里托法官的上任)為如今這個最高法院的轉折點。「自從我到達最高法院,最大的變化就是奧康納的離去,」 她告訴我。「假如你看看她離開後我們的選票情況,你會發現,所有五:四的情況下,當我是那四分之一時,我都本應是五分之一——假如她沒有離開。」

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影響力也可能受到她與肯尼迪法官目前不太和諧的關係的限制,肯尼迪恰好在當下影響力巨大。他意見書的寫作風格花團錦簇,略嫌散漫,修辭性極強;而金斯伯格的風格精確、論斷窄而具體、有時甚至流於枯燥。像她的前同事戴維·蘇特爾法官一樣,她也驕傲於自己即使在異議情況下都能禮貌地對待同事,但是肯尼迪的意見有時能讓她至為憤怒。

在Gonzales v. Carhart (2007)中,最高法院以5:4維持了聯邦對所謂「部分生產」墮胎的禁止令。肯尼迪在意見書中寫道,「雖然我們未能找到衡量此現象的可靠數據,但以下看法看來無懈可擊,即,在決定對她們曾創造並維持其生存的嬰兒作墮胎後,一些女性會為此決定而後悔。」 在她的異議中,金斯伯格寫下她的看法,她認為肯尼迪援引了「一個陳舊過時又顯然毫無根據的說法:實施墮胎的女性會後悔自己的決定,因此會經歷『嚴重抑鬱和自尊喪失感』。這種思維方式展現的是關於女性在家庭中和憲法下的地位的一種古老觀念,這種觀念早應垮台。」在她與我的一次談話中,金斯伯格說她認為肯尼迪在此案中的意見簡直是「恐怖」。

即便如此,金斯伯格也沒能贏得大部分同事的支持。在過去五年中,她寫下的異議意見比任何其它法官都多。想到這一點,下面的情況或許就理所當然——她作為法官取得的最大勝利,是來自於一起她輸掉的案件。

▍ 六

莉莉·萊德貝特1938年生,在阿拉巴馬一個沒有自來水的房子中長大。快要40歲時,她在固特異輪胎廠位於阿拉巴馬加茲登市的工廠中獲得了一份工作。一年年過去,她逐漸提升為區域經理,這是一個大多都由男性持有的職位。1998年,她快要退休了,然而她收到一個匿名條子,從中得知原來她一直以來的工資都低於同等職位的男性。萊德貝特每月收入3727美元,而收入最低的男性區域經理都能拿到4286美元,最高收入的男性區域經理每個月能有5236美元。

「這是她那一代有工作的女性幾乎每一位都經歷過的故事,我離那一代也並不遠,」 金斯伯格告訴我。「她擔任的是在她之前基本由男性獨享的職務。她得到了工作,經常在工作中受到各種各樣的攻擊。但是她總是儘量不把船撞沉,努力維護大局。」 萊德貝特最終還是把船撞沉了——她起訴了固特異公司。在官司之後,陪審團判決她應當收到三百八十萬美元的賠償。固特異上訴,案件一路到達最高法院。

2007年5月,在5:4的投票下,最高法院否決了萊德貝特的案件。依據1964年通過的《公民權利法案》第七條,對薪酬歧視的索賠需要在侵害發生之日180天內上訴。萊德貝特的索賠則可以回溯到許多年前。艾里托法官為最高法院寫的意見稱,因為萊德貝特沒有在收到每一張工資支票的180天內要求索賠,她的案件受限於成文法的條例。

金斯伯格代表自由派四人組寫下了異議意見,認為在萊德貝特甚至不知道自己沒有得到足夠的薪水的情況下,她無法在180天內提交申請。「法庭對即刻申請的堅持是忽略了薪酬歧視中的常見要素:工資差別經常以小數額累積的形式發生,正如萊德貝特案件中這樣,這使得對歧視存在的懷疑,只有經歷相當的時間後,才逐漸增長;更何況,僱主往往向雇員隱瞞雇員薪酬與他人薪酬的比較的信息。」 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教授塞繆爾·巴根斯托思在萊德貝特案件前曾為金斯伯格擔任法律助理,他說,「所有人都說這是個有關性別歧視的案件,那確實是金斯伯格法律生涯的重心,但是,對她而言這也是一個有關訴訟時效問題的案件——關於聯邦訴訟規則的案件,她對這方面的關注不比對性別歧視的關注少。」

金斯伯格沒有停留在這裡。她知道只有一個方法將人們的注意力吸引到對萊德貝特的不公正對待上,而那個方法絕不是晦澀的法律分析。在大多數案件中,持異議的法官只將自己的異議意見成文,交由法律秘書存檔。而當大法官希望人們注意其抗議時,大法官則在庭上將異議意見宣讀出來。金斯伯格很少這樣做,一年她都未必會這樣做一次。但是在萊德貝特案件中,她作出了甚至更特殊的回應。她不僅在庭上宣讀異議意見,而且用非專業的日常語言重寫了她的意見。她說,「隨着法庭宣讀出《公民權利法案》第七條,萊德貝特過去每一張數額不夠的薪水支票都得到了原諒,更別提所有那些累積起來導致她的薪水比其它所有男性區域經理都低的一系列決定。」

之後,金斯伯格採用了她最關鍵的抗議策略。她認為,在國會已經通過了《法案》第七條的情況下,最高法院在萊德貝特案件中對這條法律作的法律解釋是拙劣的。這在歷史上也曾經發生過——金斯伯格說,「在1991年,國會通過了一條公民權利法案,實質上宣布這一最高法院此前類似關於該問題的限制為無效。」 1991年的法案中,國會彌補了最高法院在一系列判斷錯誤的決議中造成的損失。如今,國會需要再次挽回最高法院的錯誤了。「今天,球又被踢回了國會那邊,」 金斯伯格總結道,「正如在1991年,立法機構有理由去注意到並修正本法院對第七條法案過分狹窄的讀解一樣。」

這恰恰正是她十五年前在麥迪遜講座中所倡導的那種法官與立法者之間的對話。這次,是國會,而不是法院,需要領導政治變革領域內的鬥爭。

在那時,萊德貝特案件還幾乎沒有知名度。但是金斯伯格通過戲劇性地邀請國會來推翻她同事的決定,將這一問題放置在了國家議程上。此時,民主黨人剛剛再度獲得國會控制權,民主黨內的總統提名也熱烈地戰事初起。民主黨內的總統候選人們贊成金斯伯格改變法律的想法。共和黨人在布什任期的最後階段試圖阻礙這一改變,但是當巴拉克·奧巴馬成為總統,新國會通過了使萊德貝特案件判決實質上為無效的立法,該法律成為奧巴馬擔任總統後簽署的第一條法律。金斯伯格的辦公室里掛着一幅裝裱起來的2009年《莉莉·萊德貝特公平酬勞法》的複製品。這是一份來自總統的禮物,奧巴馬在上面寫了這樣一句話:「感謝您為創造一個更平等、更公平的社會而做的工作。」

▍ 七

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的教授與一些受邀的客人一起,在今年早些時候舉辦了一場聚會,慶賀首位「馬丁·D·金斯伯格稅法教授講席」教授人選就職。聚會時,同樣在喬治城大學教授稅法的史蒂芬·B·庫恩教授在介紹中,稱金斯伯格為「公司稅務方面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專家」,並說他對稅務規則的闡釋「恐怕比美國最高法院的聲明還要權威——在此向他妻子金斯伯格法官致以歉意。」

首位持有此教授席位的是丹尼爾·哈爾波因。在他講話後,金斯伯格法官作了一場事前未經安排的發言,解釋這一教授席位設立的過程。她首先說明,馬蒂他自己一定不會像當天的諸位發言人那麼高地評價自己的成就。「如果他自己來講,他大概會說他在康奈爾讀大學時專修高爾夫球,而且是他那一年級成績最差的學生之一。之後他進了哈佛法學院,在那裡他成績好得多了,因為哈佛沒有高爾夫球隊。」

金斯伯格解釋道,商人羅斯·佩羅曾是和馬蒂關係最好的客戶之一。她回憶,為紀念她丈夫的長期服務,「羅斯說,我想捐贈一個馬丁·D·金斯伯格教授講席。你來挑所學校吧。」 而她丈夫馬蒂回答,「 噢羅斯,你要知道,在我們的宗教里,命名這件事只能等人死之後。」

馬蒂和魯斯拖拖拉拉,總決定不下來應該在哪所學校設立這一由佩羅捐資的教授講席。「我們覺得有一點點難辦,直到羅斯說,『你們花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那算了,我去奧羅-羅伯特大學設一個得了。』 是這刺激了馬蒂,他不假思索地喊了出來,『喬治城!我希望馬丁·D·金斯伯格教授講席設在喬治城大學!」

「馬蒂是個極為優秀的人,持有最高的道德和倫理標準,」 佩羅告訴我。在佩羅將他的公司電子數據系統公司(EDS)賣給通用電器的過程中,馬蒂給了他重要的建議,在其後幫助佩羅脫離不愉快的公司合併時,馬蒂也幫助他省下了一大筆錢。多年來,佩羅也逐漸地對魯斯·金斯伯格十分了解。佩羅說,「他們實在是驚人的一對,當你想想他們各自有怎樣的才智。但是他們真正的獻身是對彼此。」

馬丁的私人執業十分成功。金斯伯格是目前所有最高法院法官中最富有的,這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她的丈夫。根據她2011年公開披露的財產報表,她的身價在一千萬美元到四百五十萬美元之間。在二人位於水門的寓所,他們經常舉辦晚宴,馬蒂負責烹調。他以一位稅務律師的精確對待廚藝。他撰寫過一份法式麵包的食譜,長達1300多字,包括這樣的描述 「麵團的自分解有發生的可能,這將使麵團吸收水分,並使正處於膨脹過程中的麵筋松解,此過程完成後,則應開始揉面流程。」 而產品則是... 「三隻較小的法棍」。

馬蒂不可思議的快樂性格貫穿了他一生中與各式各樣健康問題的不斷搏鬥。在2005年前後,他感覺到越來越難以忍受的後背疼痛。最終,醫生在他脊柱旁發現了腫瘤。2010年六月,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院,醫生告訴魯斯他們已束手無策。她告訴我,「我到達醫院,領他回家的那天,我拉開他病床旁邊的一個抽屜,那裡有個黃色便箋本。」 馬蒂在本子上給她寫了一封信:

2010年,六月十七日

我最親愛的魯斯,你是我一生中愛的惟一的人。除了(也許吧)父母,孩子,孩子的孩子以外。幾乎自從五十六年前我們在康奈爾第一次相遇的那天起,我就一直佩服你,愛你。

能夠看着你一路在法律世界中走到最高峰,這是我怎樣的幸運!

從現在開始到六月二十五日,我都會在約翰·霍普金斯醫療中心。我想,從現在到那時之間,我將很努力地思考我剩餘的健康和人生,去想一想,是否總地來說,現在已經到了我應該作出決定的時候:是繼續堅持,還是承認在生命質量的損失下,我不如從生命中告退。我希望假如我消極怠工,你仍能支持我,但我也懂得你可能不會支持我的決定。我對你的愛不會有一絲一毫的減少。

▍ 八

「父親死後,我們很為母親擔憂。她可能會只以果醬和奶酪維生。你想,過去做菜的人一直是他。」 簡·金斯伯格告訴我們。因此,現在她每月回華盛頓一次,為母親烹飪好足夠吃幾個星期的食物,把食物分在每頓一份的小盒裡,塞滿母親的冰箱。自馬蒂去世以來,金斯伯格的社交和旅行日程表也幾乎填滿了。「她和馬蒂在一起時,他總是更有活力的那個。她通常坐在一旁,」 美國國家廣播電台法律事務通訊員妮娜·圖登堡從七十年代起就認識金斯伯格,以她為採訪對象,也成為了她的朋友:「她在心裡一定知道自己不能光依賴他,她現在更需要積極地參與社交。她比以前更主動了。假如你邀請她一起吃晚餐,她會來的。她比以前更多參與和法律無關的談話。」

上個月,金斯伯格的「半母校」哈佛大學法學院為她舉辦了一場長達一天的活動,其高潮是為她舉行的晚餐典禮。(菜譜來自於馬蒂的食譜編纂成的一本書,《最高廚師》,它是在他去世後由最高法院法官的配偶們在安·艾里托夫人的領導下編成的。)金斯伯格照舊向學生們談起事業與家庭兩全的生活的諸多好處。

「人們常說,如果你要爬到樹的最頂端就必須犧牲家庭,聽到這種話時我總是很煩,」 她對我說。「他們說你看艾蕾娜·卡根法官,索妮婭·索托馬約爾法官。」 (這兩位法官未婚、無子)「那麼,奧康納法官可怎麼講?她有三個兒子。而我有簡和詹姆斯。」 在哈佛這全天的慶祝活動中,法學院院長瑪莎·米諾謹慎地談起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任職的這二十年。很明顯,金斯伯格不希望這個場合成為她的告別辭。但是,她的年齡仍然是個問題,她何時離開最高法院成了隱然迴蕩於整個儀式的一個問號,就像她最近出席一切公眾場合時那樣。

因為金斯伯格的清瘦和嬌小,她長期以來都看起來略顯虛弱。上下樓時,她通常需要他人攙扶。在最高法院的公眾活動中,她通常扶着斯蒂芬·布雷耶法官的手臂。1999年,金斯伯格因結腸癌接受治療。(奧康納法官在八十年代曾患乳腺癌,她根據經驗建議金斯伯格將化療都安排在星期五,這樣就來得及用周末時間休整,準備下一周的口頭辯論。兩位女法官都從未告假過一天。)2009年,金斯伯格又因早期胰腺癌接受了手術,這次,她照樣沒有缺席過任何一次辯論。

話雖這樣講,金斯伯格衰弱的外表以及她的病史,或許不能表現她實際的健康情況。「在我患結腸癌後,馬蒂說,『你必須找個私人教練』。他說我當時就像剛從奧斯維辛集中營放出來一樣,」 她告訴我。因此,過去這十多年間,她在最高法院小小的底樓健身房隨健身教練訓練。最近,布雷耶法官也開始使用金斯伯格用的一台健身儀器,她可以調到第六檔,而他只能用第五檔。卡根法官和金斯伯格的健身教練是同一位,當年輕的卡根法官艱難地與15磅啞鈴作戰時,教練會說,「加油!金斯伯格法官輕輕鬆鬆就可以舉15磅!」

在口頭辯論中,金斯伯格仍然是最活躍的提問者之一。實際上,根據喬治城大學厄夫·戈斯坦恩收集的數據,在22%的的情況下,第一個問題都是由金斯伯格問出的,這比她任何一位同事都多。她也有辦公效率極高的聲譽。每一年,最高法院最先公布的幾乎都是她的意見。

但是,她的退休時間仍是不可迴避的問題。她還會任職多久?「只要我還可以全副馬力工作,」 她告訴我。「那個時刻總會到來的,但不會是今年。我這個年齡的人永遠都沒法預測未來。但是,只要我覺得我還能足夠發光發熱,我就會工作。我想明年也沒問題。在那之後,誰知道?」

有時候,金斯伯格會表明她願意與她的法律偶像路易斯·布蘭戴斯服務相同的時間。布蘭戴斯是在82歲退休的,「對,有時候我會說,布蘭戴斯接受任命的年紀和我差不多,他六十歲進入法院,待了大約二十二三年。所以我說,我期待至少也工作那麼久。或者我會說,至少得等約瑟夫·艾伯斯那幅畫回來。」

金斯伯格在退休時間上謹慎地不願給出細節(艾伯斯那幅畫最近已經歸還給她了),這掩蔽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如今,最高法院的力量由五位共和黨總統任命的法官和四位民主黨法官分割。在共和黨法官中,肯尼迪是惟一一位支持墮胎權的。哈佛法學院教授蘭道爾·肯尼迪(他並未參加那場哈佛為金斯伯格舉辦的典禮),在《新共和》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尖銳而讀者極廣的文章,在其中他敦促金斯伯格(以及74歲的布雷耶法官)在奧巴馬仍持有總統職務時退休。「我非常尊敬這二位法官」,肯尼迪告訴我,「但最高法院法官的職位如此重要,又是一項政治職位。法官必須對目前的政治情況極其敏感,才能使自己的法律遺產得到完整保留。冒險是沒有意義的。我們都是生命有限的人類,而最高法院法官必須對此有充分意識。」

我問金斯伯格,對她來說,當政總統所屬的黨派是否是她決定退休時間的一項因素。「我想,對我們每個人,這都是因素,」 她回答。

金斯伯格對奧巴馬明顯的好感似乎在她的考量中有其權重。詹姆斯·金斯伯格早在奧巴馬還在芝加哥時就關注着他,甚至在奧巴馬於2004年成為參議員之前,詹姆斯就提醒母親注意奧巴馬的政治事業。當最高法院為參議員舉辦晚宴時,金斯伯格提出希望安排奧巴馬與她坐在同一張餐桌。(米歇爾·奧巴馬也參加了那場宴會,當時她告訴金斯伯格,她同意丈夫參選議員的條件是,「那他得戒煙」。)

自那時起,總統就經常對金斯伯格有特別對待。當他在2009年就職典禮前禮節性地拜訪最高法院時,安東尼·肯尼迪法官邀請他在法院最高一層的健身房一起打籃球,奧巴馬回答,「我不知道我成不成,我聽說金斯伯格法官投籃技巧高超。」 在2011年白宮舉辦的年度光明節慶祝活動中,奧巴馬提到,「魯斯·巴德·金斯伯格法官在這裡,我們對她的到來極為激動。她是我最喜愛的人之一。我在心中為金斯伯格法官留有一個小小的柔軟角落。」 在金斯伯格辦公室里,她在自己與多明戈的合影旁擺放的是一幅奧巴馬在一次國情咨文演講上擁抱她的照片。

在哈佛那場漫長的全天慶祝活動後,金斯伯格現出明顯的倦意。她當天一早從華盛頓飛去哈佛,參加了一堂民權課程後,與法學院的女性教授共進午餐,其後在五百個學生與教授面前作答問(其間她不得不暫時告退一次,去接一個最高法院打來的緊急電話)。之後是那場晚宴,包括一位年輕歌劇演員的表演,法學院院長米諾的演講,以及四位她的前法律助理的講話。最後是金斯伯格自己發言。慶典結束,她還有工作要做。

本文原刊於《紐約客》雜誌2013年3月11日,此處轉自譯者淡豹的豆瓣頁面。歡迎個人分享,如媒體轉載,請在文首註明作者和來源。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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