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分手之後還能跟前任做朋友,要麼是兩個人從來都沒有真心愛過,要麼是至少有一方還甘願為對方默默地付出。人在感情中都是貪心而不自知,得到對方不懂得珍惜,失去對方卻還幻想着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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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愛過的兩個人,沒辦法接着做朋友
張愛玲說的第一句話:那些分手後還接着做朋友的人,從一開始,就沒有真正愛過。
這讓我想到了劉若英的一首歌,那首歌叫「後來」。
如果每個人心中都挑出來10首歌,對我來說,「後來"這首歌能夠排在我心中前三名的位置。
「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在。」
分手後跟前任做朋友,本身就是一個不能成立的問題。
你們彼此相愛過,你能夠忍受,看着你愛過的人,開始新的感情,跟別的人你儂我儂,每天在一起曬幸福,秀恩愛嗎?
沒有人可以做到內心毫無波瀾,沒有人可以如此大度。
每當你看到了前任曬自己新的感情時,那種感受是無法接受的;人在感情中,都存在占有欲,都是自私的。
只不過,每個人對待感情占有欲的表現形式不同。
因為在愛情中,是具備「排他性」的。
就算是在人際交往中,你與朋友相處的過程,你一個認識十幾年的朋友,忽然身邊出現了一個關係更好的朋友;這個時候,你被冷落了,被遺忘了;你的心中,是什麼感受?
是不是有一種被拋棄了的感覺?
愛情更是如此。
一旦進入愛情,眼中就無法容忍對方身邊出現其他的異性,更不願意接受對方有關係很好的異性朋友。
這一點,在分手後同樣如此。
所以說,那些分開後還跟前任做朋友的人,就是當初不夠深愛;因為不夠愛,所以對方是否開始新的感情,是否過得幸福,也都覺得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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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默默地為對方付出和等待
另一種情況下,分手後做朋友,就是兩個人心中還有對方,還愛着對方;可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兩個人無法繼續生活下去了。
這也就回到了張愛玲書中的第二句話:至少有一方,還心甘情願默默地為對方付出。
單方面的付出,是不甘心,不舍,是遺憾;你不願意刪掉對方,默默地關注着對方的生活,關注着對方的感情。
可在對方心中,其實對你是不怎麼在意的;他不在意你,才會秀恩愛,曬新的感情。
還有一種,則是雙方心中互有好感。
知道不可能在一起了,所以會站在客觀的角度上,去看着對方的生活;對方過得好,自己會祝福;對方過得不好,自己也會心有觸動。
可即便那樣,兩個人的生活也不會產生過多的交集。
有再多的不甘心和遺憾,也只能點到為止。
-03
從現實的角度來分析,分手後絕不應該跟前任做朋友
第一:前任會成為你與現任產生矛盾的導火索
換位思考,當你跟前任分開後,你又開始了新的感情;你瞞着現任,依舊默默地關注着前任,有一天現任知道了。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免不了一番爭吵,爭吵過後,你與現任的感情一定會出現問題。
為了一個已經失去的人,為了一段已經回不去的感情,損失了與現任的愛,值得嗎?
這是一筆不划算的生意,所以,跟前任斷聯,是最好的選擇。
第二:界限感
你要時刻記住,你與前任已經徹底分開了;而分開,意味着在你們兩個人之間,有一張無形的屏障,將你們隔開。
你們面前是一條沒有路,沒有橋樑的河,河水洶湧湍急,無法逾越;這種距離,就是你與前任之間的界限感。
只有保持這個界限感,你們今後的生活才能相安無事。
一旦越過了這條河,你們接下來還會因為對方受到傷害。
人們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有緣自會相見,不遠千里。
可現實是:有緣也不會相見,只有兩個人心中有愛,才會有相見的可能。
在電影《完美陌生人》中,有這樣一段台詞:「這是你人生中的一個重要時刻,是會讓你銘記一生的事情;如果你日後想起,無論何時想起都能讓你嘴角帶笑的話,那就去做吧;如果你也不確定,那就忘掉它,因為你還有大把的時間。」
這段台詞,剛好說出了兩個人分手後的狀態。
你想起前任,會幸福嗎?會開心嗎?會嘴角帶笑嗎?
並不會。
相反,大多數時候是難過的,是不甘心的,那只會影響你的情緒,影響你的生活。
所以,不要因為一棵樹而忘記了身邊一整片森林的美景;你的時間還很多,日子很長,何必將自己陷入泥濘之中,不願意走出來呢?
今日話題:
你還會跟前任做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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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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