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台灣「發指奇案」:虐殺4歲女童後她發帖詢問如何處理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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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5日凌晨2點多,下班剛回到家的台灣省台北縣某殯儀館工作人員阿偉像往常一樣簡單地梳洗過後便打開電腦登錄了自己的「雅虎奇摩知識+」賬號瀏覽了起來。這是早年互聯網問答社區「先驅產品」,專注於分享知識、經驗、觀點,許多人喜歡在上面提各種五花八門的問題,更多人則樂意挑選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內容幫助陌生人答疑解惑,與時俱進的阿偉當然也是如此,自接觸到這個產品後他幾乎把多數的空閒時間都拿來瀏覽、回答提問,並且作為一個殯葬業人員,他總會挑選些有關喪葬禮儀的問題給予專業的解答。畢竟這不僅可以幫助需要的人解惑,也經常能夠為他爭取到附近往生者家屬的生意,何樂而不為呢?

不過以往看到、回答的都是些諸如「法事要怎麼做」、「葬禮的具體流程如何」、「參加葬禮需要注意些什麼」的提問,但今天阿偉卻看到一個發布於凌晨1點59分的新匿名提問令他感到很不尋常——《4歲小孩過世該怎樣處理》?

2009年台灣「發指奇案」:虐殺4歲女童後她發帖詢問如何處理屍體

可能普通人對此並不會感覺太奇怪,但作為一個相關從業人員,阿偉卻不這麼認為,因為如果孩子是在醫院因病正常去世的話,醫生會在給出死亡證明後聯繫殯儀館讓工作人員處理屍體;而如果孩子是在醫院以外的地方因意外去世,那正確的流程是先報警,由法醫進行屍檢確定具體死因,之後警方會幫家屬聯繫好殯儀館。也就是說不管孩子因何去世,聯繫殯儀館(火葬場)這個問題都不應該要到網上來詢問,為什麼沒有相關單位向題主提供殯儀館聯繫方式呢?難道是孩子在家突發什麼情況都來不及送醫就身故而家屬又一時情急忘了基本的流程嗎?

可即便如此,倘若孩子是因病身亡也應該讓醫生出示病亡證明,而如果是意外死亡則應該讓警方開出意外身亡證明才能入殮、火化,殯儀館火化屍體是非常嚴格的,不是你隨便推個人來給點錢他們就會給你火化的,於是阿偉便點開了題目想要將正確的手續流程告訴題主,誰知點開以後他越發覺得情況不太對勁了…

原來題主是以死者家屬「朋友」的身份發帖提問的,原文如下:

朋友是單親,和小孩住在外面,小孩在家中突然過世4天了,不管怎樣都要報警驗傷嗎?想讓小孩好好地走,該怎麼處理後事?朋友很煩惱,怕她想不開。想先幫朋友安置好小孩,要火葬嗎?有什麼程序?

這是什麼情況?已經過世4天了?為什麼題主會在文中問「不管怎樣都要報警驗傷嗎」?難道孩子是非正常死亡?還想繞開警方的死亡證明私自火化?甚至想越過直系親屬擅自處理?

越想越覺得脊背發涼的阿偉斷定如果題主不是在開玩笑,那么小孩的死亡背後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為了穩住題主,他還是耐心地將正確手續流程寫了出來,同時強調「小朋友已經過世4天了,真的不能再拖了,否則大體一旦有了腐敗情況,整件事情會更複雜、更難處理」,半小時後,他又點開題主的資料以私聊的方式留言道:

「如果您相信小弟的話,不妨先跟我聯絡,我電話中告訴您大概要怎麼處理,否則小朋友已經過世了,沒有好好處理的話搞不好大人還得背上相關的刑事責任就不好了。我的電話是xxxxxxxxxxx!」

這一切行為、每一個字其實都是阿偉深思熟慮後才做出的決定,因為假如你是那位題主,有一個專業的殯儀館工作人員曉以利害地告訴你事情嚴重性,半個小時後卻又私聊留言讓你打電話說教你如何處理,你會怎麼看待這個答題者?恐怕會覺得阿偉在原帖下的「正確流程回答」只不過是裝個樣子、走個過場,讓你打電話才是真目的吧?甚至你還會進一步猜測:阿偉其實就是個道貌岸然、會為了錢而昧着良心做事之人,電話打過去之後他就會開個價錢幫我繞開警方的證明私下處理了?

如果你真是這麼想,那阿偉就「預判了你的預判」…而他也確實「預判了題主的預判」…

第二天(11月16日)天剛亮,睡夢中的阿偉就被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吵醒,聽聲音來電之人是一位年輕女子,而對方告訴他自己正是在社區發帖求助的那個題主,希望阿偉能夠到蘆洲市(現新北市蘆洲區)的家中幫忙「處理」一下屍體。阿偉按耐住緊張的心情,心平氣和地「交代」了幾句並答應立即前往女子住所後才收線,不過掛斷電話他便立刻選擇了報警!

11月16日上午9點,阿偉與台北警方一同乘車抵達女子提供的地址,可剛走到門口眾人就被一陣屍臭味熏得喘不過氣,11月的蘆洲雖然不會太冷但也不熱啊?5天時間怎麼就那麼臭了?不過幾人也來不及多想,敲開大門後立即控制住了開門的一名中年女子,隨後便一窩蜂地沖了進去,而在屋子左側的一個房間內,他們看到令人震驚的一幕——只見一名年輕女子懷抱着一床棉被半蹲在地上,她的正前方1米多遠處放着台電風扇,中間還有一個紅色臉盆,裡面裝着數袋從超市買來的冰塊,另一位戴眼鏡的女人則手捂着毛巾驚訝地望着從天而降的民警不知所措

民警們二話不說便上前將屋內的兩名女子也控制住,而就在此過程中那名中年女子懷抱着的棉被不小心掀開了一角,一具面部浮腫的女童頭顱就這麼猙獰地呈現在眾人面前!

阿偉強忍着惡臭掀開棉被,雖然屍身已經浮腫嚴重,但仍舊清晰可見多處淤黑(並非屍斑)以及皮肉開裂現象,顱腦處也有明顯被撞擊的痕跡,不過最令人感到觸目驚心的是女童頭顱與身體並不在一條直線上,有點歪…而細看後才發現她的脖子(頸椎骨)已經移位,也就是說她很有可能是由於頸椎被打斷(脫臼)而死的!

小女孩的慘狀令在場的所有警員都倒吸了一口涼氣,哪怕是「閱屍無數」的阿偉也被驚得不知所措,幾位警員立即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並將三名女子押上警車,隨後呼嘯着朝延平派出所方向疾馳而去。

經詢問,女童名叫李琬嬿,年僅4歲,房間內半蹲在地上的女子是女童親生母親李玉禪,時年21歲;一旁戴眼鏡的中年女人是李玉禪二表姐周鳳珍,時年30歲;而開門的那位則是李玉禪大表姐周靜怡,時年31歲。

2004年,只有16歲的少女李玉禪與男友莊某偷吃禁果並不小心懷上了女兒李琬嬿,2005年,她不惜忤逆父母、放棄學業跟着男友前往台南將孩子生了下來,並決心就此跟着這個男人過一輩子。但令李玉禪萬萬沒想到的是由於未成年生女導致她身材完全走樣甚至容貌也發生了變化,短短1年間就讓她從一個亭亭玉立的小美女變成了一名體態臃腫的「黃臉婆」,這就讓莊某很是不滿意了,不僅開始嫌棄她與別的女人相戀,甚至還對其拳打腳踢就想將她「掃地出門」…

剛開始,李玉禪還試圖挽回男友的心,可幾年下來她發現那個曾經深愛自己的男人真的已經變心了,哪怕自己找回當初的美少女氣息也於事無補,因此在忍受了3年之後的2009年10月1日,她帶着女兒逃離了魔爪並前往新北投靠了兩位表姐。

下圖第二張左邊紅衣服的是被捕時21歲的李玉禪,中間藍衣服女子為周靜怡,右邊白衣服女子是周鳳珍,而第一張圖片是李玉禪16歲生日照

不過,對於李琬嬿的死亡,三人竟異口同聲地表示自己並不知情,李玉禪告訴警方說11月12日下午四點左右,女兒就表示自己頭暈想要睡覺,當時大家都未在意就忙着自己的活去了,到了晚上8點,她想要叫女兒起床吃飯順便再洗個澡,卻發現李琬嬿嘴唇發紫已經沒了呼吸…

很明顯三人都在撒謊,女童明明就是被人虐待致死的,那觸目驚心的傷痕就是最有力的指證,只不過警方並不確定究竟誰是主謀、究竟女童的親生母親是否有參與,因此決定「分化」她們讓幾人互相指證再逐一擊破。

民警先對李玉禪進行重點審問,畢竟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而經過數小時的引導,她承認自己的確經常會因為心情不好而對女兒動手,可能有不小心打到孩子什麼要害部位卻沒引起注意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聽完李玉禪的供訴後警方立即將此話傳達給周靜怡和周鳳珍,並告訴兩人李玉禪已經「認罪」,而這兩姐妹一聽此話那叫一個喜出望外,紛紛指責李玉禪就是打死親生女兒的兇手,甚至還大言不慚地表示自己「恥於跟李玉禪做姐妹、親戚」…審訊民警也懶得聽她們「義正言辭」的「指控」了,只是將兩人的原話又傳達給李玉禪,因為他們心裡早已經有了個底——李玉禪不可能動手打死女兒!

原來李玉禪雖然在青春期有過叛逆的行為,但實際上她的膽子很小,特別懦弱,也算是一個非常善良的女孩子,別說是個大活人了,她連只蟑螂都不願意打死,每次抓到後都是趕出去「放生」…平常也很疼愛女兒的,寧願自己餓肚子都不會讓女兒受委屈,何況到新北後她終日在外找工作、打零工,案發前3天才剛被辭退並跟着表姐在家接代工賺點生活費,她哪有時間「經常對女兒動手」?而在聽到兩個表姐將責任都推到自己身上後李玉禪終於忍不住放聲痛哭了起來,更說出一個令無數網友為之落淚的真實故事…

2009年10月1日,逃離台南的李玉禪帶着女兒不知道該往哪走,因為回父母家是不可能的,當年私奔之時家人就揚言永遠不認她這個女兒,而一般同學21歲年紀都還在上大學,除此之外她也沒有什麼朋友、沒有社會閱歷,於是走投無路的她最終決定去找新北的表姐碰碰運氣,而在她不斷懇求,兩人也勉強答應了讓母女倆留宿在家一段時間。

母女倆剛來的那幾天,兩位表姨對小女孩還算是比較疼愛,時不時會帶出門去逛逛,但李玉禪要生活、要賺錢填飽肚子,因此女兒經常見不到她(下班回來的時候都睡着了),而時間一長李琬嬿就整天嚷嚷着要找媽媽,這就讓兩個表姨很是不高興了,開始就是打耳光、罰跪,慢慢地發展成用棍子、皮鞭抽,再後來心情不好時還會抓着小外甥女的頭髮撞牆,更時不時五花大綁地將她綁在雜物間一整天…

在這種非人的折磨下,不到半個月小女孩就不敢哭、不敢鬧了,誰知兩位表姨卻「打上癮」了,哪怕李琬嬿不哭不鬧她們都會打着「玩」…

10月27日,不知什麼原因小姑娘遍體鱗傷地坐在樓下的食堂外邊(應該是又被打了偷偷跑出來的),食堂工作人員以為是誰家走丟的孩子,給了她食物並報了警,很快警方就過來調查情況,誰知怎麼問她都不說話,一句也不說(心理醫生推測應該是患上了應激性創傷,短暫失去了基本的溝通、交流能力),「還好」這個時候周鳳珍下樓看見圍觀的人群所以又將她給帶了回去。

11月8日,李玉嬋被之前打零工的老闆辭退,萬般無奈之下她又乞求兩個表姐能夠讓自己在家跟着一起做家庭代工(其實就是手工活,她們家一家人都是幹這個的),沒想到周靜怡和周鳳珍又很爽快地就答應了,因為她們看這個表妹明明就知道兩人在虐待自己親生女兒卻無動於衷,那還藏着掖着幹啥?「正大光明」地打啊?或許給這份工作後懦弱的表妹才更加不敢「反抗」吧?反正也不虧,本來就需要人手,等於賣個人情送「人體沙包」何樂而不為?

其實李玉禪並不無辜,甚至我覺得她根本就不配為人母!因為她確實太懦弱了,太自私了,被辭退後的當晚她就告訴女兒「我們現在寄人籬下,你一定要乖乖聽話,要忍耐,大(小)姨打你也不能哭,這樣我們才能繼續住在這裡,不然媽媽只能帶你出去流浪了」…而小女孩並不知道母親的這話究竟會意味着什麼,她或許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媽媽流落街頭吧?所以默默地點了點頭…

就這樣,三個成年人、三個小女孩的親人聯手替她訂購了一張通往地獄的門票!從11月10日開始,兩個變態的瘋女人就將她綁在雜物間,幹活幹得累了、煩了就進屋打一頓,而李玉禪在門外聽着那瘮人的耳光聲和撞牆聲,雖然心在滴血卻始終沒有說一句話、求一次情!11月12日中午吃過飯,閒着沒事幹的周鳳珍又想要「活動一下」、「消化一下」,於是她拿着木根走進雜物間又是一頓慘絕人寰的毆打,不到一個小時後,李琬嬿被活活打死…

經法醫鑑定,李琬嬿的死因為第一節頸椎脫臼導致腦幹出血,並引發神經性休克後在短時間內快速死亡

悲劇發生以後,兩個瘋女人又威逼利誘不讓報警,甚至還說「免費寄宿在我家就應該知道感恩」…而懦弱的李玉禪還真就答應了下來,並且在屍體存放了4天開始發臭後主動上網求助如何處理…沒錯,那個題主不是別人正是孩子的生母李玉禪!也多虧了那位殯儀館工作人員阿偉,要不是他的細心或許這件虐心慘案真的要被永遠地埋藏於地下了…

而案件曝光後迅速在台灣社會引發巨大轟動,許多人不遠「萬里」前來參加這個悲慘小女孩的追悼會,更多人則希望法院嚴懲3個冷血、毫無人性的兇手,尤其是30歲的周鳳珍,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兩姐妹在法庭上辯稱自己並不是有意虐打小女孩的,只是她太調皮了,總在家裡欺負自己5歲的兒子,可即便如此也就是想「教育」一下小女孩,畢竟自己是長輩,無意置她於死地,完全屬於「失手」、「誤殺」…

法院採信了她們的辯解,最終兇手周鳳珍只判了有期徒刑12年、李玉禪有期徒刑8年、周靜怡更是只判了3年…

簡直觸目驚心,而最讓人細思極恐的是這間屋子並非住着兩個瘋女人以及李玉禪母女,還有周家姐妹的丈夫、父母以及孩子!請問這究竟是怎樣一種家庭環境?為什麼一家人都如此冷漠?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3-05 15:03:44

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頭像
2024-02-06 10:02:45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4-01-24 16:01:46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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