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質是很難改變的,這將直接決定對方的行為。
所以,挑選結婚對象,才需要仔細考察對方的三觀、人品與性格!
因為這些將直接作用於婚姻當中,決定你們未來的人生是否能走得順暢,在一起能否得到幸福。
一位男士的感慨:「和情人『私奔』五年後,妻子回頭:我才知這才是出軌女人的本質。」
這類型女人的本質是什麼呢?接下來的時間來聽當事人自己講一講,大家便明白了。
01、任先生,40歲
5年前,我妻子曉月(化名)丟下我跟孩子跟別的男人跑了,從此信訊全無,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
在那之前,我已經發現她的婚外情了。
可以想象,一個男人被迫面對這種事情,肯定是冷靜理智不下來!
當時我確實情緒激動,想要找她的情人好好談一談,讓他們把該負的責任負起來。
可是還沒等我付諸行動,她居然既不懺悔求原諒、也不乾脆擺明態度跟我談離婚,而是跟那個男人遠走他鄉,消失於人海了,真的做得夠絕!
我姓任但是很理性,她倒不姓任,但真的相當任性。我們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矛盾,我一直也都挺讓着她的。
可就是這樣,也阻擋不住她嫌婚姻平淡、嫌我無趣愛說教,撲向了那種願意花時間說甜言蜜語哄着她玩的男人。
感覺吧,女人都愛聽別人說的話,老公說的再有理也不會聽!
自古忠言逆耳,諂媚欺哄倒是萬試萬靈。
她可能不知道的是,就那樣一走了之後,我面對的來自他人的嘲笑與譏諷有多難堪,還有我們的孩子,剛剛十歲的他,又該如何承受母親做出這種行為帶來的羞辱。
總而言之一句話:這個女人實在是太自私自利了便是。
02
一開始的時候,我認為她既然連跟人私奔的事情都做出來了,那安定下來,有時間應該就會着手處理我們的婚姻。
至少會寄張離婚協議過來,又或者委託律師出面來處理我們之間的一切。
但是都沒有,她就是以這樣一種玩失蹤的方式,跑得沒了人影,剩下我跟兒子彼此相伴,過着相依為命的日子。
這幾年我又當爹、又當媽,生活過得也有些艱難。
最要命的是,因為婚姻沒有解決,我也不能再光明正大找對象,已婚的身份擺在這裡,我不像她那麼沒有責任感,做不出耽誤別人的事情出來。
本來以為她有可能就會這樣再也不會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了,得由時間來宣布兩個人的婚姻作廢。
可誰知,前不久,她居然又突然回到了家裡,說知道錯了,想跟我還有孩子重新開始一起好好生活。
當時我簡直是哭笑不得,不過總算抓住這個機會將早就寫好的離婚協議書交到了她的手中。
像她這種把婚姻當兒戲,想走想留任由心情的女人,腦子裡存有這樣的想法,本就不適合婚姻。
已經吃過大虧的我,怎麼可能還會任由她擺布,這不是天方夜譚是什麼?
03
她為什麼跟那個男人分了手,其實不必多說我也大概能猜得到。
對待婚姻、對待家庭、對待伴侶、對待孩子都能一丟了之,雙雙逃離現實,去過一種自己想要的烏托邦之類的理想生活的男女,都是一樣缺乏責任感,無比自私又膽怯的人。
他們敢搞出爛攤子,但又沒有勇氣來面對與收拾!
道德感低下,也沒有多少換位思考的能力,滿眼滿心都是自己,無論想什麼、做什麼,也全都只想依賴自己內心當下的認知。
既然已經知道她是什麼樣的女人了,我怎麼可能還敢將自己的信任與未來交到她的手中呢?
更何況,在我看來,像她這種出軌女人的本性,很難真的改變。
就算現在迫於現實,她真的後悔了,也真的讓回來跟我一起安心過日子。
當她嘗到甜頭,往後在遇到合適的時機、合適的人選之時,依舊會選擇再次出軌!
換句話來講,這種人沒救了,不值得信任,更不是什麼理想的伴侶人選,總之我是不會再上當了便是。
結語:
先是背着另一半出軌在先,然後又缺乏最起碼的面對與承擔自己錯誤的能力,以一種無比自私的態度與婚外的情人雙雙消失,對於兩個家庭來講,面對這種情況,除了束手無策、欲哭無淚之外,也真的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了。
但是離婚也許因為他們的行為耽擱了下來,不過對方的品質卻暴露無疑。
可以說,他們用最壞的一種態度與方法斬斷了所有可能回歸婚姻與家庭的後路。
當選擇私奔之時,對於被拋棄的、處於婚姻當中的受害方的、他們的另一半而言,內心所剩的只是憤怒、羞辱與仇恨。
以這樣一種心情,怎麼可能還有重新接納對方回頭的可能呢?就算忍不住犯了大錯,你至少敢於面對、承擔,才有可能獲得對方的諒解與寬容不是嗎?
再不濟也可以讓雙方及時止損,不要再糾纏與消耗在名存實亡的婚姻當中。
所以,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不要隨便招惹,更不要欺騙與逃避。
有點責任心與自尊心對大家都好,當然,對自己的人生也明顯有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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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