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命很苦,出生在農村,而且在我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因為一場車禍去世了,所以我一直跟着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奶奶年紀都大了,而且身體也特別不好,因為要撫養,我所以他們還要出去打工。在我不到20歲的時候,爺爺奶奶也相繼去世了。所以我就成了孤兒在家一個親人都沒有了。
在五年前認識了我的前女友,我們是在工作的時候認識的。我和她感情非常的好,而且她和她的爸爸媽媽也不嫌棄我是孤兒,我們交往了一年以後,他的爸爸媽媽準備給我們安排結婚,因為我和女朋友的工資都不是非常的高,所以他的爸爸媽媽主動為我們付了房子的首付,我很感激他們而且我也決定要入贅到他們家。
但是在我們婚禮前一個月我的女朋友突然查出了癌症,我決定一定要照顧她,但是女朋友被查出癌症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了還沒有動手術就離開了人世。他的爸爸媽媽非常的傷心,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所以我決定把房子賣掉,給他們做贍養費。但是他們執意不肯說,我自己孤身一人,以後肯定還要結婚,所以房子就留給我了。
三年後,我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在一個月之前我們兩個決定要結婚,就在領證的那天,我的前女友爸爸媽媽居然給了我三萬塊錢,說謝謝我對他們的照顧,這三萬塊錢給我結婚用,我很感動,決定要把他們當成自己的父母贍養,但是女朋友不同意,最後我毅然決然的放棄了結婚。
評論列表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