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半年分手了,前男友:咱倆共消費968元,你給我四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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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男友經朋友介紹認識,在和前男友認識之前,朋友就有言在先:對方很帥,但是,也比較摳門。

戀愛半年分手了,前男友:咱倆共消費968元,你給我四百就可以了

可能,我有些顏控,所以,覺得只要對方好看,我還是可以接受對方「摳門」這個缺點的。

真正戀愛了,卻發現,前男友何止摳門,所以,我倆交往半年,我提出了分手。

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分手的時候,他竟然拿出一張消費清單:咱倆在一起這半年,總共花了我968塊錢,你給我轉賬400元就可以了。

面對前男友如此舉動,我就差罵人了。

事實上,和他在一起,更多的消費都是我在承擔。就想問一下:兩個成年人,在一起半年,對方只花了968元,真的是我物質嗎?如果對方沒有拿出消費清單,我還以為對方至少在兩個人的開支上花了有兩三千呢。

講真,我當時內心的真實想法:甩給他一千,然後走人。但是,冷靜思考,在這段感情中,我真的太受委屈了,為什麼分手之後,我還要承讓他?

於是,我沒有搭理他,並刪除了他所有聯繫方式。

更讓我覺得無語的是,他竟然為了讓我給他四百塊錢,找到了我單位。

既然他都這樣了,那麼,我就要和他好好說道說道:1)某月某日,我給你買的球鞋,還給我;2)某月某日,我請你吃飯的錢,還給我。最後,算來算去,他還需要給我幾千塊錢。

在此情況下,他不說話了。

我告訴他:以後不要再對我打擾,就是對我最大的仁慈。

講真,關於和前任分手,我一點都不後悔,只是,偶爾還是會想起和他在一起的一些畫面,真的有點犯噁心。

木子李編後語:

世界上,有很多人:對別人要求很高,卻看不到自己的缺點。

就想問:憑什麼?

當然,你男友對你吝嗇,是他骨子裡的摳門。不排除,在他遇到一個他很愛很愛的人時,他或許會有所改變。

只是,那個他很愛很愛的人,還要喜歡他才行。

感情本來就是雙向選擇,一旦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特別彆扭,就需要及時止損。

本來,在分手之後,因為你對他的厭惡,就不願意和他再有過多來往,但是,他卻有點沒完沒了:惦記着和你在一起,他的花費。

講真,兩個成年在一起戀愛半年,男生只花了一千元不到,確實讓人寒心。

關鍵是,就是這樣一個摳門的男生,你居然還能忍他半年,或許,他的帥氣就是優勢。

關於你和你前任的事情已經翻篇,所以,你也無需惱怒,否則,生氣的只能是你自己。

對你的提醒:

在以後交友或者戀愛過程中,需要欣賞對方的優點,但是,也不能忽視對方的缺點,當對方有明顯缺陷的時候,千萬別上演愛屋及烏。

一個人的優點,在感情中的作用:錦上添花;一個人的缺點,在感情中的作用:添堵。

記住,愛情更多時候其實是脆弱的,我們經不起太多的折騰,所以,優缺點都特別明顯的人,其實非常不好相處。

尤其在戀人之間,又或者夫妻之間,中庸一些,才能讓彼此更加舒服。

#戀愛#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4-10 04:04:56

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頭像
2024-03-22 01:03:33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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