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約女網友吃飯,女方把視頻曬到網上,其妻子刷到後,以包丟失為由去店裡查錄像,然後,果斷換鎖、提離婚、拉黑老公!
#與異性吃飯被泄露鬧離婚#
我是@明鑑洞察 ,看了這個案例,心中有些話不吐不快。
1、林先生妻子真是夠冷靜的。
一連串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在網上刷到吃飯的短視頻時,她並沒有立馬跟老公對質,而是壓抑着憤怒,到老公吃飯的店面,以包丟失為由,要求看監控。店方同意,果然證實老公跟一陌生女子吃飯。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仍未跟老公對質,而是把視頻發給母親,然後換鎖、提離婚、把老公拉黑,直到岳母把視頻發過來,林先生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情!(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問號?)
2、林先生第一時間沒想着去解決問題,而是先找店方理論,並曝光給媒體。
不得不說,林先生真的是有點過分了。和異性朋友吃飯,沒有什麼,但是和網上認識的異性朋友吃飯,那就有點意思了。都有老婆了,還想着啥呢?而且,林先生避重就輕,沒想着從根源上反思自己,而是去店方找茬,責怪對方暴露了自己的隱私,這能解決問題嗎?
3、關於店方的做法是否侵權,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說,店面屬於公開場所,不構成侵權,而且是其妻子提出包丟失,店方出於為顧客考慮的前提;而某律師事務所卓文彬說,個人不得隨意調取錄像,侵犯了肖像和隱私權。我覺得,這事兒錯不在店方,試想,如果以後你貴重東西丟了,店方拒絕配合,你就錯過了找回失物的黃金時間。我也曾經有幾次東西丟失了,請求查看錄像,覺得這樣做利大於弊。
從男女感情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到什麼啟示呢?
1、不要像林先生學習。
結婚了,就應該踏踏實實過日子,不要拈花惹草的,你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其實沒有不透風的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向林先生妻子學習。
事情有端倪了,質問沒有結果,而是親自去調查。證實後,不吵不鬧,乾脆決絕,後期要不要原諒,看他表現!主動權一下子就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了,真是女性的楷模,處理類似爭端的典範。
你身邊有這樣背着愛人約會的例子嗎?最後結果如何?歡迎留言或關注我!
評論列表
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